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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日,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药监局、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公布《关于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和使用的指导意见》。
《指导意见》指出,按照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由国家拟定基本政策和要求,组织各地区形成联盟,以公立医疗机构为执行主体,开展国家组织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探索完善集采政策,逐步扩大覆盖范围,促进高值医用耗材价格回归合理水平,减轻患者负担,降低企业交易成本,净化流通环境,引导医疗机构规范使用,更好保障人民群众病有所医。
《指导意见》明确基本原则。一是需求导向、确保质量。根据临床需求,合理确定集中带量采购的高值医用耗材品种范围,确保质量和供应,满足人民群众基本医疗需求。二是招采合一、量价挂钩。明确采购量,改革高值医用耗材采购和使用中的不合理因素,治理价格虚高问题。三是因材施策、公平竞争。四是部门协同、上下联动。
《指导意见》明确,要重点将部分临床用量较大、采购金额较高、临床使用较成熟、市场竞争较充分、同质化水平较高的高值医用耗材纳入采购范围。加强对中选产品生产、流通、使用的全链条质量监管。中选企业应确保在采购周期内及时满足医疗机构中选产品采购需求。医疗机构应优先采购集中采购中选产品,并按采购合同完成约定采购量。
据央视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