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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杞县:群众利益无小事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08-13 14:1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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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记者 陈伯辉 见习记者 马磊 萌友 司利强 叶中琳\文图

  “这根电线杆耸立在路中间,不知道有多少车和人晚上撞上发生事故,也给我村的村民出行带来了不便。杞县检察院检察官陈慧丽接到求助信息后,3天时间为我们村解决了问题,现在电线杆移到了路边,村民晚上出行安全有了保障。”8月12日,河南杞县城郊乡唐寨村党支部书记高宪彬感激的说:“俺县检察院的检察官办事效率就是高。”

  “在杞县城郊乡唐寨村一条道路中间竖着一根高压电线杆,自从去年以来此地已经发生两起轻微交通事故:一起事故造成2辆小轿车掉下路肩;一起事故造成1辆面包车掉下路肩,给群众出行造成很大安全隐患。”8月8日,杞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检察官陈慧丽在网上看到网友求助。

  群众利益无小事,为避免给群众生命财产造成更大损失。陈慧丽立即和左留洋、徐瑞雪迅速前往唐寨村实地调查。

  “检察官同志,你们可得管一管啊,哪里见过电线杆栽在路中间的?以后指不定哪天还会出事啊。”“是啊!是啊!特别是晚上,视线不好,容易发生交通事故。”“前几天晚上我从县里大蒜市场分拣大蒜回来晚了,当时光线暗,我撞上了这根电线杆,电动车修修花了五六百块,我是贫困户,这可是我两三天分拣大蒜挣的工资呀!”唐寨村群众你一言我一语,对这个“拦路虎”很是无奈、很是不满。

  “原先这个高压电线杆并没有在路中间,后来道路加宽以后,电线杆没有挪。村委也向上级反映过,由于涉及交通运输局、道路施工单位和供电公司等多家单位,他们均表示对这个“拦路虎”没有管辖权,结果这事被搁置到现在,至今没有解决。”村支部书记高宪彬向检察官介绍说。

  经调查核实,杞县交通运输局对本县行政区域内的农村道路负有监管和保护职责。

  杞县检察院研究决定,启动“等”外公益诉讼程序,向杞县交通运输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公路管理职责,对处于S327省道至唐寨村公路中心一处妨碍通行的电线杆进行移栽,消除公共交通安全隐患,保障公路畅通。

  为确保检察建议得到快速有效落实,杞县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负责人梁成科和陈慧丽积极主动与杞县交通运输局、杞县供电公司进行协商会谈,释法说理,分析利害,督促协调两家单位快速解决问题。

  杞县交通运输局和供电公司对检察建议内容表示认同,对因施工不到位给当地群众造成的不便公开致歉,并表示将以此为戒,在今后的施工中要与群众多交流、多沟通,充分考虑群众意见建议,更好的为群众服务。

  11日夜,“拦路虎”被“请”到了路边,小村庄恢复了往日的安宁。至此,检察建议从发出到落实仅用了3天时间,切实解决了群众出行和交通安全问题,得到群众一致好评。

“小小电线杆,涉及到百姓的安全、群众的利益,那就是大事,今后我们要拓宽信息渠道,依法履行好公益诉讼检察权,及时发现、尽快解决这些影响群众衣食住行的‘小事件’。”杞县检察院检察长许鸣霄说。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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