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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辉县市法院执行局自2109年4月1日起建立执行110值班制度。实行执行局干警24小时值班备勤,每天由三名干警昼夜值班,负责处理非正常工作时间的紧急事件;解决举报线索不能及时采取强制措施、适应和公安机关协助查控工作应急机制需要等问题。此举将法院的主动性、及时性、规范性与权利人有机结合,激发公众主动参与和监督执行的热情,努力构造全天候打击老赖的社会氛围,必将为进一步提升执行效率、巩固基本解决执行难的成果、提高人民群众对执行工作的满意度起到积极作用。实施执行110 值班制度以来,在非正常工作时间出警20余次,拘传被执行人18余人,扣押车辆3台,执行公信力、群众满意度有了显著提高。
案例一:2019年4月3日下午6点,辉县市法院执行110指挥中心接到城关派出所电话,根据法院执行局下发的协助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宋某在该所办理身份证时被留置。执行干警迅速赶到现场将宋某带至法院。在送拘途中,宋某缴纳案款10000元,并承诺余款2个月内缴清。这也是今年3月份辉县市法院和辉县市公安局建立执行联动查控协助机制后,对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第一个案例。
案例二:2019年4月7日下午6时,被执行人李某某刚刚入住辉县某宾馆,就被执行干警堵在了房间。这是法院和公安局进行执行联动以来又一典型案例。被拘传到法院后,李某某仍无履行义务的表示和行动,当晚被司法拘留。
案例三:2019年4月13日,礼拜六下午4时许,正在值班的执行干警接到申请人举报,被执行人万某某在百泉镇附近出现。遂立即出警,将万某某拘传,并于晚8时拘留。
案例四:2019年4月21日,礼拜天凌晨3点,执行110值班干警接到指令,赴新乡市卫东派出所,将被控制的被执行人刘某某带回法院,同时对其驾驶车辆勘查并扣押。
执行110值班电话:0373-6211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