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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近日,原告武陟县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的负责人拿到判决书的那一刻,对法官连声道谢。
原告武陟县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是位于武陟县詹店镇的一家企业,该公司与被告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向其购买一套价值560万元的生活垃圾热解气化组设备。合同签订后,原告按约支付了280万元,尾款待设备运到施工现场后再支付。但合同已签订两年多时间,被告却迟迟未按约定将设备向原告交付安装,故原告诉至武陟县人民法院,要求解除与被告的买卖合同。城东法庭庭长王正超受理案件后,第一时间联系了原告武陟县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并深入到该公司详细了解案件情况以及公司经营情况,得知该公司规模不大,且资金运转也较困难。经调查得知,涉案套设备已经不能满足当前的市场需求,被告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行为已经构成根本违约。武陟县人民法院审理后,依法判决解除原告武陟县某保洁服务有限公司与被告湖南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的买卖合同,被告返还原告设备款28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