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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枫桥经验”是党领导人民创造的行之有效的社会治理方案,是新时代化解社会矛盾必须坚持、发扬的“金字招牌”。开封市禹王台区人民法院在执行工作中继承和发展“枫桥经验”,与群众有效互动,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执行,获得良好的工作成效。
2018年11月14日,张某在开封市某街道的人行横道将陈某撞倒碾轧致死,张某犯交通肇事罪被判入狱。陈某之子陈某龙等三人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开封市禹王台法院判决张某赔偿陈某龙等人医疗费等各项损失185846元。陈某龙等人申请执行,此时张某尚在服刑中,法院将执行法律文书寄往监狱的同时,也通知了张某之妻。法院通过查控,将张某的肇事车辆处置后变现执行款2万余元,张某名下还有一处60平方米的房产,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
张某及其家人未对陈某龙等人赔偿分文,更没有表现出应有的愧疚和问候,让陈某龙等人心中充满怒气和怨气,坚决让法院拍卖张某房产来抵债。由于房产在银行抵押,如若拍卖成功,银行优先受偿,作为申请人受益微小,分不到几个钱,到时候,案件只能终结本次执行程序,这样的结果,并不符合陈某龙等人的愿望。法院将上述情况耐心向陈某龙等人释法明理后,陈某龙等人暂时放弃对房产拍卖的意见。
2020年6月张某虽刑满出狱,但其上有老母、下有三个未成年的子女,张某夫妻两人又无固定收入,对赔偿款仍无履行能力。为陈某龙等人赔偿款的实现,执行法官来到张某所在村委会找到村支书,多次了解张某家庭生活、收入、社会关系等情况,试图突破案件。后在村支书的召集和协助下,找来张某、张某的姑姑、张某的妹妹及妹夫等人,在执行法官的主导下多次沟通,让张某及其亲人对赔偿义务有了正确认识,扭转他们消极、被动还债的错误思想,最后达成亲人们共同凑钱帮张某还款10万元的共识。本已陷入僵局的案件柳暗花明,执行法官转而做陈某龙等人的工作,对双方进行调解,每次调解,双方的差距就减少一点,经过4个月7次调解,陈某龙等三人对张某表示谅解,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张某付赔偿款10万元,余款6万余元于2021年4月底还清。2020年10月27日张某将10万元赔偿款履行完毕。
翟法官经过180天的努力,化解了双方的激烈矛盾,让陈某龙获得赔偿款12万余元。尽管磨破嘴皮、颇费周折,但翟法官觉得值! (秦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