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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应聘工作本是个高兴的事,下面这位却因饭桌上贪杯,在去的路上因酒后驾车被查处,结果砸了应聘的“饭碗”,得不偿失,最终后悔莫及。
8月17日下午,桐柏公安交警毛集中队民警在S206省道毛集镇北岗路段设卡开展酒醉驾查处行动,16时20分许,一辆号牌为粤L62***的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而来,该车发现前面有交警正在依法检查车辆,便减速停了下来,民警立即上前对其进行检查,随着车窗降下,民警便闻到一股酒味,经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驾驶员体内酒精含量为7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进一步询问得知,该车驾驶员为李某,驻马店市确山县人,准驾车型 C1,中午在家吃饭时喝了酒,下午快16时了以为没事了,便驾驶小型普通客车从确山县某乡出发,到桐柏县毛集镇某工厂应聘工作,半路还没到工厂就被路面执勤交警查获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李某对自己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