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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开门讹狗”就是开门揖盗

来源:大象新闻·东方今报 2023-07-03 10:44: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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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在家中坐,讹从天上来?

    如果葛女士所说属实,伤者不敲门未经允许擅自打开别人家门,不管有没有进屋,已经涉嫌违法。狗的本职工作是看家护院,如果有人私闯民宅,扑上去撕咬是其本能。做好本职工作的狗子,因为护家,反遭索赔。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葛女士的狗办有狗证,而且在家中关着,尽到了饲养人和管理人的注意义务。伤者若未经主人同意擅自开门,自己存在先行过错,葛女士无法律上的过错,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根据报道,伤者动机可疑,先是说在楼下被咬伤,后又说上楼租房被咬伤,但都被推翻。在这种情况下,葛女士已经垫付了医药费,对方还要继续索赔,于情于理于法,都不应得到支持。

    之前,网上流传一老太太到邻居家院子里把人家种的洋水仙当韭菜割了包饺子给孙子吃,没想到中了毒,老太太向邻居索赔几十万。还有一件事情,一别墅主人不在家,小偷准备进别墅里偷东西,被院里的两条看家狗咬死,事后,死者家属索赔数十万。像这种受害者本身就是过错方,甚至是违法者,而没有任何过错的主人根本不应该承担任何赔偿责任。

    法律最重要的一个功能就是惩恶扬善。如果违法者在违法过程中因为意外成了受害者,就能向无过错一方索赔,这在客观上是纵容了恶行,助长了作恶者的嚣张气焰,这只会鼓励违法者以后更加肆无忌惮。因此,若支持“开门讹狗”,以后只能开门揖盗,不仅法治不彰,而且正气不畅。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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