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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日,新乡市法院开展“豫剑执行”集中执行活动。结合新乡市中院部署安排,经院党组研究,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开展“执行再亮剑”司法护民生专项执行活动。市中院特派执行局综合处副处长张磊等三人全程指导执行工作。红旗区法院特邀请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负责人曹文召、市人大代表董国强、市政协委员吴伟、红旗区人大代表邹孝文、红旗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李学峰全程参与、见证、监督执行活动。
4月1日凌晨4点50分,红旗区法院办公楼前警灯闪烁70余名执行干警全副武装集结在法院楼前,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珏做了简短有力的动员讲话。随着一声令下,全体执行干警按照既定路线前往各执行现场。
第一组在王珏副院长的带领与张磊副处长的指导、李学峰副检察长监督下,前往被执行人家中。当被执行人还在睡梦中,红旗法院执行干警送上专属“叫醒”服务,将还在睡梦中的被执行人带离家中,前往法院。
党组成员、执行局长沈志勇带领第二组首战告捷,家属谎称被执行人不在家中,经过执行干警对其家中逐屋搜查,找到在被子里躲藏的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只好乖乖穿好衣服,跟着执行干警前往法院。
第三组在齐晓南政委的带领下,来到被执行人家中,因被执行人离异独自带领年幼小孩在家居住,经现场与市中院、市检察院下派领导、法官合议,按照善意文明执行理念不再对其拘传,并对被执行人释法下达传票要求周一上午前往法院。
根据申请执行人提供的线索,发现被执行人车辆停放在平原新区,执行局副局长武军霞带领第四组成员奔赴平原新区,成功把该车辆进行查封扣押!
彭晓明副局长带领团队奔赴三百余公里外的南阳市,抓捕被执行人。
沈志勇局长带队邀请人大、政协代表一起到新乡市拘留所。深入一线、零距离参与见证执行,共同对两起案件已拘被执行人做思想工作。通过对被执行人进行约谈,使被执行人对“失信惩戒机制”“拘留”“拒执罪”等强制执行措施进行讲解,使被执行人充分认识到拒不执行将会面临的严重后果。
参与执行的人大代表凭借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天然优势和社会公信力晓之以理、动之以情,最后被执行人表示会积极履行法律义务。
此次执行行动出动执行干警70余名,警车13辆,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3人、新闻媒体3家共同参与见证执行,执行案件数量46件。截止至今日下午,共拘传被执行人15人,送拘4人,达成执行和解4案,执行完毕7案,执行到位金额63万,扣押车辆2辆。切实用“真金白银”兑现当事人胜诉权益。
下一步,红旗区法院将继续加大执行力度,持续开展好集中执行活动,深入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保障当事人的胜诉权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