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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日新规实施!看好老百姓的“救命钱”,骗保行为将受到重罚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1-04-30 09:4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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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董彩红/文图

医疗保障关乎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医保基金是人民群众的“看病钱”“救命钱”。5月1日,我国首部医保领域的行政法规——《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实施。为贯彻落实《条例》精神,切实加强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和安全,金水区医疗保障局深入开展《条例》集中宣传月活动。

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法、人人守法”良好医保监管环境

4月28日,金水区医疗保障局在文博广场开展贯彻落实《条例》集中宣传活动,金水辖区街道办事处、定点医院、定点药店30余家参加,并邀请金水区医疗保障社会义务监督员出席。

活动现场,通过设置政策咨询台、宣传展板等方式,面对面向群众解读《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宣讲医保便民利民措施,宣传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行为举报投诉渠道及举报奖励办法,进一步提高大家的知晓率,共同引导广大群众自觉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积极参与医保基金监督,持续营造全社会“人人知法、人人守法”良好医保监管环境。

据统计,活动当天共发放各类宣传单10000余份,接受咨询1000余人次。金水区医疗保障局组织开展《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集中宣传活动。

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第一部法律条例

这部与老百姓救命钱息息相关的条例,有哪些内容?记者采访了金水区医疗保障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志献为大家解读。

吕志献介绍,《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是我国医疗保障领域的第一部法律条例,这将改变我国医保基金监管工作缺乏专门法律法规的局面,有力推动医保领域依法行政,提升医保治理水平,从而使医保基金的监管步入法治轨道。

据介绍,这部《条例》一大亮点就是针对不同违法主体、不同违法行为分别设置了具体的法律责任。比如,对于定点医药机构一般违法行为,医保行政部门可以责令改正、约谈负责人、造成医保基金损失的责令退回并予以罚款,对于拒不改正的予以暂停医保定点协议的处罚;对于个人以将医保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利用医保待遇转卖药品获得非法利益等骗保行为,医保部门将予以责令改正、责令退回、暂停其一定期限的医疗费用联网结算、罚款等处罚。

“医保基金是救命钱不是唐僧肉,打击欺诈骗保不仅需要医保部门的强有力监管,更需要社会各界的良性互动、有序参与和有力监督。希望通过我们的宣传,定点医药机构和参保群众能主动参与医保基金监管,不断增强法律意识、共同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吕志献强调。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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