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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老人种4千余株罂粟被判5年,另一老人种万余株被判3年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1-28 15:5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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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一老人种4千余株罂粟被判5年,另一老人种万余株却判3年缓3年 当地检察院回应称其系自首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米方杰/文图

七旬老太李会英(化名)
日前,江苏连云港海州区一位七旬老太种植罂粟被判5年一事登上了今日头条的热榜,这位名叫李会英(化名)的老人之所以会被判刑5年,一个重要原因是经清点,老人种植的罂粟幼苗数量达4114株。

记者在采访中留意到,在去年,连云港东海县另一位老太种植罂粟苗11114株被查获,但最终判刑并不及李会英重,当地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对此,李会英的家属也质疑对李会英的量刑过重。这到底是为什么呢,对此,记者也先后采访了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和连云港市检察院。 
当地一6旬老人种植罂粟苗11114株 被判刑3年缓刑3年
在关注7旬老人李会英种植罂粟苗被判刑5年一事的同时,记者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发现,在公开的判决文书中,从今年1月份以来,连云港市各基层法院共判宣判了11起同类案件,这其中并不包括李会英的判决书。
记者留意到,这些案件中涉案人员均为老年人,其中多数年龄都在60岁以上,文化程度则大多都和李会英老人一样是文盲,被告人罪名均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刑也基本都是以缓刑、罚金为主。
这11起案件中,有一位尹姓老太太,在自家闲置住宅院子内非法种植罂粟,同样是在去年春季被公安机关查获,现场铲除罂粟幼苗11114株,最终,去年8月21日,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尹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该老人种植罂粟数量更多但判刑要轻一些 这是什么原因呢

通过查看这位尹姓老人的判决书,记者了解到,2018年10月建,尹某某在自己位于东海县温泉镇某村自家闲置住宅院子内,非法种植罂粟,2019年3月21日被东海县公安局温泉派出所民警在踏查中查获,现场铲除罂粟幼苗11114株。
最终,江苏省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判处尹某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对比这起案件,李会英的孙女唐艺(化名)对自己奶奶的判决提出质疑,认为对自己奶奶的量刑过重。“这位老人年纪比我奶奶小,种植罂粟苗的数量比我奶奶种的还要多出很多,但最终判决却比我奶奶轻,这是不是量刑标准不一样呢?”
据悉,根据刑法规定,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而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海州区法院回应:老人被判刑5年系不满75岁不能减少量刑

为何尹姓老人种植万余株罂粟苗,但最终法院判决确是判刑3年缓刑3年,而李会英老人则是判刑有期徒刑5年呢?对此问题,11月27日,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采访了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
“法院在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的同时,也根据个案的具体情况,体现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海州区法院一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本案中的李会英老人非法种植罂粟数量达4104株,犯罪时72周岁,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十七条之一规定的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故意犯罪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的事由,该院遂依法以李会英犯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罪判处其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六千元。

(江苏省司法厅 司法行政要闻 省司法厅全面启动实施2019年司法行政惠民实事项目)
记者了解到,这位尹姓老人出生于1955年6月,较1946年6月出生的李会英小9岁。由此来看,这位尹姓老人和李会英老人一样都不符合年满75岁老人减少量刑的条件。
对于尹姓老人种植罂粟苗万余棵,但判刑要比李会英老人轻一些的情况,海州区法院工作人员并未进行正面回复。但该法院工作人员表示,其他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可能存在自首、立功等法定从轻或减刑情节,每个案件具体情况不一样,不宜简单地以株数和量刑直接进行比较。 
连云港市检察院:两起案子中一起是有人举报被现场查获 而另一起是主动投案
就此情况,记者同时联系到了连云港市人民检察院,该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回应称,之所以会出现这样的情况是因为种植万余株罂粟苗的老人是主动投案,认定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而李会英老人的案子,则是有人举报,民警现场查获,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连云港市检察院的这名工作人员介绍说,此前公安机关踏查过程中,发现尹某某家空置的院子,通过门缝发现院子中有植物苗,当时怀疑有可能是罂粟苗。村干部到场后,向民警反映院子是尹某某家的。后村干部找到尹,尹到场后如实供述自己种植罂粟的过程,并协助铲除,据相关司法解释,依法应当认定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犯罪事实,认定符合自首的认定条件。
“而海州那个案子是有人举报,民警到现场直接就认出就是罂粟苗。”连云港市检察院的这名工作人员表示,李会英种植罂粟苗属于现场查获,按照法律规定,不符合自首的条件。 
判决书披露案件细节 认定种万余株罂粟老人犯罪后自动投案是自首
记者留意到,尹某某的判决书上显示,法院查明:尹某某家在村有两处宅子,其平时住在西边宅子,东边宅子没人住,涉案的罂粟幼苗种植的东边宅子院子里,两处宅子都是在同一排,中间隔着一两百米;案发当天民警在东边宅子里发现疑似罂粟幼苗后遂联系村干部到场,村干部指出该农宅系陈某乙、尹某某夫妻俩的老宅,村干部先找到陈某乙并将陈某乙带至现场,民警同陈某乙先进入种植罂粟的院子里,村干部及辅警在西边宅子等候尹某某,后尹某某从菜园回家后与在此等候的村干部及辅警一同到案发现场并如实回答民警的询问,后又随同民警一同到派出所接受处理。
同时,判决书显示,派出所民警把大烟苗子拔干净之后,把尹某某和陈某乙及大烟苗子带到派出所,在派出所的院子里当面清点大烟苗是11114棵。
记者留意到,其判决书显示,尹某某的辩护人认为被告人某某系口头传唤到案,如实供述犯罪事实,应认定为自首,认罪认罚,建议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的辩护意见,对此,连云港市东海县人民法院认为,被告人尹某某明知派出所的人在其家等其,其自动回家并与村干部及辅警一起到达案发现场,并如实回答民警的询问,可以认定为自首,可以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故辩护人上述辩护意见,符合事实及法律规定,该院予以采纳。“被告人尹某某犯罪后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是自首,依法予以减轻处罚。” 
■当地法院对这些问题也做出了回应
当地已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 为何两次庭审均没律师辩护
根据公开信息显示,去年江苏省已实现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但记者查看今年1月份及9月份李会英案两次庭审的视频直播画面回访时,辩护人席位均是空着。

(第一次开庭审理现场)

(第二次庭审现场)
对此,海州区人民法院解释称,提供法律援助并不是强制性规定,对被告人明确表示不需要律师和法律援助的情况,法院不能强制为他提供法律援助,指定辩护人。本案的承办法官在向李某某送达起诉书时明确告知其可以委托辩护人,亦可依法申请法律援助为其指定辩护人,其均明确表示不需要委托或指定辩护人。 


(第一次开庭审理时没有辩护人)

(第二次开庭审理时依然没有辩护人)
该起案件具有典型意义 二次庭审时是否组织进行旁听
在采访中记者了解到,近年来不仅是在连云港当地,不少地方每年春季都不断查出一些不懂法的老年人在自家院子或门前种植罂粟的情况。此前,连云港市海州区人民法院表示,在李会英案二次开庭审理时,有公安民警和当地村干部参加旁听。但记者查看当天的庭审直播画面,只看到一位老人和一位中年妇女在现场,只有中间时候曾有一男子进到旁听席之后待了一分多钟便又离开。
对此,海州区人民法院解释称,视频中的老人是等待开庭的下一个案件的当事人;中年妇女是村干部,全程旁听了庭审;中间因有事有进出的是公安民警。
在采访中,连云港市检察院方面表示,已向海州区检察院提出建议,在保证疫情期间安全的情况下,将把普法工作做到田间地头,和各方共同努力,进一步扩大老百姓对种植毒品原植物的知晓率,避免老百姓因为不懂法造成严重后果。

新闻/民生/维权热线:0371-65830000 / 16603712315。
本文由#树木计划#作者【猛犸新闻】创作,在猛犸新闻和今日头条独家发布,未经授权,不得转载。
 
责任编辑:郑国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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