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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袁海青 萌友 赵正银/文图
2月8日,记者从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近日二七区行云路某药房因涉嫌销售假冒口罩,被郑州市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3万元。
据了解,该局2月1日晚接到群众举报,位于二七区行云路某药房销售的有假冒“飘安”口罩。接到举报后,该局立即指派人和路市场监督管理所查处,在店内检查时发现该药店销售的有“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执法人员向店内负责人询问口罩相关的进货手续,药店无法提供该批口罩的相关资质证明文件、进货票据,也不能说明进货来源。参照相关法规条例,该药店涉嫌销售未依法注册、无合格证明文件的医疗器械。经过工作人员清点,该药店内共存放有“飘安”牌口罩10袋(每袋20片)。执法人员依法当场将10袋口罩全部予以暂扣,并当即立案进行调查。经调查,该药店法人确认违法事实成立,该批口罩确系假冒口罩。
2月7日,二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依法从重从快处理的原则对该店做出:没收“飘安”牌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10袋(每袋20片);罚款三万元的处罚决定。
通过立案查处,有效的规范了疫情防疫期间医疗器械销售市场经营秩序,维护了辖区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