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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发布最新通报!涉及多家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2-12 18: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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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发布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结果通报

  涉及多家

  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

  估价机构以及房屋租赁企业

  洛阳市住房保障和房产服务中心

  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

  以及房屋租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

  检查结果的通报

  各相关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的管理,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全面落实《洛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在市场监管领域全面推行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的实施意见》(洛政(2019) 24号)和《关于印发<洛阳市住建市场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我中心联合市场监管局于2020年9月29日——10月30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通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河南)里,对全市的房地产开发企业、经纪机构、估价机构和房屋租赁企业按20%的抽查比例进行随机抽取,共计53家检查对象。

  二、检查方式和内容

  “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采用住建、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房地产估价机构、房屋租赁企业进行检查。

  房地产开发企业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场所是否与营业执照登记一致,法定代表人及专业负责人任职条件,专业技术人员数量,河南省房地产开发行业综合管理平台建设项目信息、《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申报、人员信息录入和维护是否及时,企业依法、依规及诚信经营情况等。

  房地产经纪机构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营业执照、公司备案情况、房地产经纪人或协理资质,办公场所公示内容是否齐全以及对居间服务合同的抽查等。

  房地产估价机构方面,重点检查房地产估价机构营业执照、公司估价资质备案、注册估价师资格、估价报告档案管理等。

  房屋租赁企业方面,重点检查房屋出租人的资质、经营场所、房屋租赁合同、房屋租赁合同备案、是否应备尽备等情况。

  三、检查结果

  从检查情况看,多数企业能够依法依规诚信经营,主动接受政府和公众监督,自觉维护房地产市场秩序,检查中发现:

  一是房地产开发企业中6家房地产开发企业未发现有违法违规问题,但有2家开发企业公示内容不齐全、不规范;

  二是房地产经纪机构方面,在28家经纪机构中有3家在居间服务合同中经纪人或协理未签字,有1家未按规定期限办理备案手续,有3家办公场所公示内容不齐全等问题;

  三是估价机构检查方面,8家房地产估价机构基本符合《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对备案管理、档案管理、估价师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要求,总体状况良好,但有2家估价档案生成不够完整、归档不够及时、档案管理欠缺等;

  四是房屋租赁企业检查方面,11家房屋租赁企业中6家企业符合要求,正常办理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或房屋租赁信息采集;2家因房产查封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1家未安排工作人员申请办理,1家未应备尽备,1家涉嫌“高收低租”。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依据有关规定分别采取了以下处理措施:

  一是对经纪服务合同中未由从事该业务的一名房地产经纪人或者两明房地产经纪人协理签名的,已责令企业限期改正;

  二是对开发企业、经纪机构未备案和公示内容不规范的问题,已下发整改通知书,要求相关企业立即申请备案,并做好现场整改,对拒不未备案或不积极整改、将采取暂停网签、计入信用档案、实施联合惩戒、对未备案的经纪机构在门户网站进行公开曝光等方式严肃处理;

  三是对估价机构中档案生成不够完整、归档不够及时、档案管理欠缺等问题责令估价企业限期整改,对未按要求拒不整改企业不予办理房地产估价企业资质延续手续和资质升级手续;

  四是对租赁企业中未按期备案、未应备尽备,已责令限期整改,因房产查封无法办理房屋租赁登记备案手续的,待后续予以解封后即时申请办理;

  涉嫌“高收低租”的,已联合市场监管局约谈企业,要求提供相应材料深入检查,并责令及时整改。

  各单位要认真对照检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自查,落实好国家住建部和省住建厅关于房地产市场管理的要求,进一步规范企业资质动态监管和市场监督,对存在问题且拒不整改的单位将进行严厉处罚。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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