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断卡行动丨男子出售自己的银行卡被林州警方刑拘

来源:猛犸新闻·东方今报 2020-11-27 18:3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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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于艳彬 见习记者 于彦鹏/文图

  当我们在浏览网页、使用网络平台或软件时,各式各样的“网络赌博”广告信息常常会不经意出现在我们眼前。这些广告信息往往以“致富、赚钱、提现”等字眼吸引我们眼球,试图诱导我们的关注与参与。实际上,这背后是充满恶意的陷阱,警方提醒:请保持警惕,务必远离。

  将自己的银行卡出租、出售,也是犯罪吗?对!罪名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办理银行卡、手机卡帮助跨境网络赌博组织收钱,看似稳赚不赔的“生意”,可没想到会触犯刑法。2020年10月23日,林州市公安局东岗派出所抓获一名帮助信息网络犯罪嫌疑人曹某某。

  2020年4月,崔某主动找到曹某某称能有办法帮其挣钱,曹某某只需要帮助其办理银行卡,一张银行卡能获利2000元。在利益的诱惑下,曹某某第二天就分别到农业银行和建设银行办理了两张银行卡,随后将银行卡、U盾、电话卡等交给崔某。民警进一步调查发现,崔某就是专门为跨境赌博网站提供资金结算业务,涉及的银行卡交易频繁且单笔交易数额巨大,累计涉案金额已达上亿元。目前,曹某某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民警在办理此类案件的过程中,不少犯罪嫌疑人认为“只要不是用于电信网络诈骗,就可以租给别人使用”,甚至认为“租、借给人从事境外赌博诈骗没事”。殊不知,买卖、租借银行卡本属违法犯罪,而不论是电信网络诈骗还是跨境赌博,都是严重危害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行为!特别是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境外赌场、赌博网站加大招赌力度,一些不法分子更是大肆借疫情实施诈骗,危害更加突出。买卖、租借银行卡,看似没有直接参与犯罪活动,实际上,却加大了警方对电信网络诈骗以及跨境赌博案件的侦办难度,可以说,出卖(出租)自己银行卡的人正是这群电信网络诈骗、网络赌博犯罪分子的“帮凶”,警方将坚决予以打击。

警方提醒:

在跨境赌博、网络赌博等违法犯罪活动中,不法分子往往利用购买来的银行卡及账户转移赌资。为避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请您不要出租、出借、出售任何形式的个人金融账户,包括银行卡、支付二维码等各类具有收款、付款、转账等功能的实名账户。同时保管好身份证件、银行卡、网银U盾、手机等。

责任编辑:兰明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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