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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6月22日,武陟县人民法院家事审判团队员额法官王建全采取“笔对笔”的方式,开庭审理了一起抚养费纠纷案件,让当事人感受到了司法的温暖。
原告小明是杨某和被告吴某的婚生女儿,今年六岁。2017年7月,杨某与吴某因感情不和由法院调解离婚,吴某每月支付抚养费300元。2018年,因小明患有听力障碍,做了电子人工耳蜗植入术,花费26815.89元,杨某请求法院判令由吴某承担一半,并请求增加抚养费至每月500元。
当天庭审中,鉴于杨某是聋哑人的特殊情况,法官采取在纸上书写文字的方式与杨某进行交流,一沓纸、一支笔,以“笔对笔”的方式开庭。杨某在纸上陈述事实,表达思想和诉求,由书记员将文字敲打到庭审笔录上,最后促使庭审圆满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