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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平桥区第十七例确诊患者 王某某,男,48岁,居住于明港镇建设路金水源。
1月19日与确诊患者訾某某一起聚餐;1月24日在家聚餐;1月25日至2月2日在家隔离观察;2月3日出现发热、咽痛症状;2月4日到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治疗,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7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信阳市平桥区第17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平桥区第十八例确诊患者 杨某某,男,57岁,居住于肖店乡肖店街道派出所对面和谐小区
1月24日从武汉搭乘熟人小车返回肖店家中,返乡后居家隔离观察;1月27日出现发热症状,在家服药治疗;2月4日就诊于信阳市第四人民医院,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7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信阳市平桥区第18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平桥区第十九例确诊患者 徐某,男,32岁,居住于平西街道办事处龙江名邸,信阳建材港做生意。
1月20日与信阳市浉河区确诊病例有接触史;1月27日发病,当天下午、29日上午在昌建誉峰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治疗;1月29日10:30昌建誉峰小区门口美特好生活超市购物;1月30日到信阳市圣德医院治疗,1月31日被诊断为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并报告。
2月7日确诊后转至信阳市第五人民医院治疗,为信阳市平桥区第19例确诊病例,轻症患者,目前生命体征平稳。
请相关小区居民及近期(14日)内与上述确诊病人患者有过接触或同日在同一场所活动的人群,按照《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有关规定,紧急采取如下防护措施:
1.加强自我防护,在家隔离观察,直至最后一次与患者发生接触的第14天,按要求监测体温,在社区(村)医生指导下做好家庭消毒和垃圾处理。
2.主动向所在村(居委会)、社区电话报告家庭详细地址和联系方式,告知身体健康状况。
3.居家观察期间要服从管理,有问题或困难及时联系管理人员。
4.居家观察期间,如您或您的家人身体出现不适,立即主动告知,到指定发热门诊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佩戴口罩,尽量不与他人接触。
为了您和家人、亲友及他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请务必遵照执行!
信阳市平桥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