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要债食恶果 四个“讨债人”被严惩
来源:
2018-11-30 09:35: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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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王莉莉
2018年11月27日,由张某、李某甲、牛某、李某乙4人组成的恶势力集团成员均被严惩,武陟县人民法院副院长王明霞作为此案的审判长,依法向被告人张某、李某甲、牛某、李某乙宣判。
2015年10月至2016年2月期间,被告人张某纠集李某甲、牛某、李某乙,采取殴打、威胁、恐吓等方式替他人索取债务,形成了以张某为领导者,以李某甲、牛某、李某乙为成员的较为固定的恶势力犯罪集团。该集团在暴力、威胁的讨债过程中,实施多起非法拘禁违法犯罪活动,严重侵害了他人的人身自由,其中张某、李某甲、牛某参与非法拘禁三次,李某乙参与二次。
该院审理后认为,四被告人以替人讨债为由,有组织地非法拘禁债务人,形成了以张某为首的恶势力犯罪集团。最终,该院依法以非法拘禁罪分别判处张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牛某有期徒刑一年十一个月,李某乙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以非法拘禁罪、故意伤害罪判处李某甲有期徒刑四年九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