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房被“分期贷款” 求助者问题已解决
来源:
2018-11-23 08:3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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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实习记者 刘小玉
今年4月,郑州的李女士以每个月740元的价格,通过河南万合居房地产营销策划公司租了郑州市石化路上一处小区的房子,租期一年,并向该公司交付了押金760元和第一个月房租740元。
可没承想,李女士住了半年后,中介公司以房东要收回房子为由突然提出解约,并限其两天内搬走,否则不能退还押金。为了能尽快得到退还的押金,李女士只好收拾行李,于10月27日搬离。
然而李女士匆忙搬走后押金也并没有及时退还,更令她难以接受的是每月和银行卡绑定的740元房租竟然属于“分期贷款”,而且是通过一个叫“应花分期”的软件,每月自动扣款,个人无法解绑。这下可愁坏了李女士,于是她拨通了东方今报的热线电话(65830000)进行求助。
11月14日《东方今报》以《郑州女子租房被“分期付款”!住半年后被撵走仍需还款》为题对李女士的遭遇进行了报道,并对稿件进行了全网分发。
在东方今报记者的积极协调下,中介公司表示会积极处理此事,截至记者发稿,该公司已经退还李女士全部押金和租金共计1351元(扣除几天房租),并把绑定李女士银行卡的剩余“应花分期” 2980元进行解绑,至此,李女士求助的相关问题已全部得到解决。
相关部门也提醒广大租客,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时,要仔细看清合同条款,对于中介推荐贷款分期租房的,一定要慎重选择,以免上当受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