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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卖新规”不该拒绝家庭厨房外卖

2017-02-16 10:56:11 来源: 责任编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首席评论员

    李长需

    近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发布了《网络餐饮服务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规定,利用互联网提供餐饮服务的,应当具有实体店铺并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主体业态、经营项目从事经营活动,不得超范围经营。

    看了这个意见稿,估计不少做家庭厨房外卖的,会有意见:为什么网络餐饮必须“具有实体店铺”?这样做不是将我们一棍子打死了吗?从家庭厨房外卖经营者的角度而言,有这种情绪很正常,如果按要求执行,这无疑在抬高他们的经营门槛,并会加重他们的经营成本。但从监管者角度而言,将“具有实体店铺”作为网络餐饮的入门条件,是有利于食品监管与食品安全的。

    从食品安全的角度考虑,这并没有错。从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例来看,不少家庭厨房外卖的确存在着安全隐患,这都不用回避。像互联网金融和专车一样,家庭厨房无疑也是一种新兴且具有创新性质的经济业态,其存在有一定的合理性,不能因有安全隐患就一棍子打死,那不公平,也不科学。

    想一想,为什么家庭厨房外卖大受欢迎?最重要的原因,还是契合了公众的诉求。有不少食客喜欢家庭厨房的美食,觉得那有“家的味道”,感觉与饭馆的饭菜不一样。也许,它不如快餐价廉,也不比餐馆的味道好,但“家的味道”的诱惑很难让人拒绝。这种“刚需”,你可以靠“具有实体店铺”封杀家庭厨房外卖,但你封杀不掉它。如果一棍子将之打死,并不能解决根本问题,还可能良币退市劣币猖獗,让条件更差的家庭厨房来满足市场需求,这更难安全了。

    家庭厨房外卖面临的最大难题,是不太容易监管。这也是意见稿强调“具有实体店铺”的原因,但“实体店铺”就一定能保证食品的安全吗?这个很难说,在各个城市,不少脏兮兮的实体小店并不少,其中也不乏出事者。这也说明了,食品安全能不能得到保障,与经营主体有没有实体店铺没什么必然的联系,关键还在于监管能否完全覆盖到。如果监管有漏洞,看似放心的实体店面也会出问题。如果监管到位,家庭厨房平台照样可以很安全。

    家庭厨房外卖存在的监管难题,在专车、互联网金融上都曾出现过,也是其发展过程中必然要迈过的一道门槛。作为一种能够盘活现有资源的新型经济形态,我们不可能视而不见乃至将之扼杀。与其如此不如善待而为之,顺应潮流合理引导促进其健康发展,这才是正道。对监管部门而言,这固然有难度,但有难度也要进行,思维得跟上市场形势,并在监管上多动脑筋,而非一味实行“鸵鸟政策”。

2017-02-16 10:56:11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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