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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试收“雾霾费”“谁污染谁埋单” 这个可以学

2015-12-18 02:13:27 来源: 责任编辑:

     □东方今报评论员 李长需

    12月16日,上海市发展改革委(市物价局)、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环保局制定了《上海市挥发性有机物排污收费试点实施办法》(简称“办法”),上海开始试点启动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污收费。这项收费,媒体形象地称之为“雾霾费”。

    一说到收费,吐槽就特别多,比如北京的“拥堵费”,质疑的声音就不少;但上海这个“雾霾费”,我觉得就很可赞。人家收得并非是无厘头或者巧立名目,起码,人家弄清楚了该市雾霾问题产生的前提是挥发性有机物,也弄清楚了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产业和企业,在此基础上分步骤收费,也给企业环保升级留下了空间。

    该费用到底对治霾有多大意义?分析这个“雾霾费”,它其实征收的是涉事企业挥发性有机物质(VOCs)排污费。由于挥发性有机物是形成霾和PM2.5的前提物,其排放到大气中,经过光化反应,造成二次污染;而且,其在空气污染形成中所占比例最大。

    就其名目而言,我们似乎是首次听说,似乎其他地方还没有纳入治理视野,但人家上海就这么做了。这起码给我们未来的治霾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思路,治霾不仅要治理影响大的污染源头,还要把不属于污染主流的VOCs也纳入视野,这体现了全方位、全角度的治污思维,仅此一点,就可看出上海对大气污染治理的高度负责态度。

    退一步讲,按照“谁污染谁埋单”的原则,上海征收“雾霾费”,也算得上一次有益的尝试。说起“谁污染谁埋单”,似乎对百姓下手滥用的多,比如“交通拥堵费”,比如“以油价促环保”,但真正针对企业下手的,还没听说有几个。

    企业造成了公害,要通过耗费公共资源来解决,这对大众不公平,也违背了现代环境伦理学常识。现在上海拿企业开刀,为环境赔付制度开了先例。其积极意义,也是显而易见的,可以通过征收费用的方式“倒逼”有关行业和企业改善工艺、提升节能减排水平,这远比强制性关停和巨额罚款更合理。

    尽管如此,还是有人会有疑问:在已缴纳排污费的情况下,再收取雾霾费是否合理合法?查相关新闻,上海对主要污染物的排污收费有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化学需氧量和氨氮等4个项目,每个项目都有各自的收费标准。其中并无挥发性有机物质(VOCs),“雾霾费”应该是加收项目,与之前的收费并无重复之处。

    值得注意的是,其加收虽然有其一定的合理性,但具体实施时也不能违背合法行政的原则,这就有必要坚持立法先行,需要通过人大等部门的立法认定。

    在合理合法的基础上,上海的这种全新的治霾模式,或为我们开启了更多的治霾方式。在“雾霾围城”而百姓不堪其苦的今天,这种治理模式,有针对性地借鉴借鉴、学习学习,大约总是无害的。

2015-12-18 02:13:27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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