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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 宋明增 见习记者 常付刚
2020年2月1日下午, 记者从濮阳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了解到,为全面落实疫情防控措施,有效阻断新型冠状病毒传播途径,确保濮阳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有关规定,从2020年2月2日8:00至2月9日24:00,濮阳县全县行政区域内限制机动车上路行驶。
限制通行期间禁行车辆包括: 县城区公交车、出租车、网约车、旅游包车等一律停止营运;所有私家车、货车、面包车、三四轮车(电动车)、新能源汽车、农机车、工程车等禁止上路行驶。
另外为保障城市生产、生活正常运转,以下机动车不受上述措施限制:1.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抢险车、应急指挥车等应急车辆;2.在公安部门有备案且车身喷涂有邮政、通讯、燃气、供水、供油、供电、环卫、市政、银行押运以及执行任务的行政执法和道路清障等专用车辆;3.运送粮油、蔬菜、肉类、水果、饮用水等民生物资以及运输疫情防护物资、应急救灾物资的进城车辆和过境车辆;4.殡仪馆的殡葬车辆;5.有濮阳县新型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统一印发通行证的工作车辆。
对违反本通告驾驶机动车上路行驶的,由县公安交警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