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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事人行动不便 焦作解放法院上门送执行款

来源: 2019-12-06 07:5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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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耿彩霞  通讯员  张永刚 /文图 

    12月4日,考虑到一起执行案件的申请人年迈行动不便,解放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法官主动将3.9万元执行款送到了老人家中。

    这是一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解放区法院审理认为,二运公司作为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办理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用,二运公司以内部有文件为由不予报销的依据不足,应支付李某医疗费8.9万元。判决生效后,二运公司未履行。

    在执行过程中,解放法院执行局依法将二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对其限制高消费。2019年,经过多方努力,被执行公司终于同意分期履行。12月3日,被执行公司如约将最后一笔执行款项送到了执行局,案件执结。

    执行法官在获知老人行动不便的情况后,12月4日一大早,便带着执行款和相关手续来到了老人家中,将沉甸甸的一叠钞票放到老人手中。这时老人的情绪显得有些激动,一直拉着执行干警的手不肯松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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