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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肇事致人亡 依法拘留必需的

来源: 2019-01-09 08:3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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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去年12月16日下午6时许,孙某驾驶一辆牌号为豫QM×××号轻型普通货车沿224省道由北向南行驶至正阳县吕河乡邱店村路段时,因操作不当、未保持安全车速,撞着由东向西过路的步行人郑某,致使郑某死亡。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规定,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定孙某负该起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涉嫌交通肇事犯罪。随后,孙某被依法刑事拘留。(王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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