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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部门@消费者:“免费”不等于“免责” 赠品也可享受“三包”服务

来源: 2019-12-18 07:5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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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春节将至,购物消费旺季到来,不少商家推出各类优惠活动,以赠品促消费的举措层出不穷。对此,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发布消费提示,商家提供的赠品应取得质量确保和“三包”服务,经营者所赠商品与消费者购买的商品或服务享有同等的权益,商家不得设置“赠品免费所以免责”等条款。

    提示表明,商家促销活动中的赠品一般价值较低,加上属于无偿赠送,出现质量问题后,消费者往往会放弃追究商家责任。但从《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看,“免费”不等于“免责”。

    据介绍,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赠品也应受到保护,有权取得质量确保和“三包”服务。经营者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有偿服务为条件提供的赠品、奖品或者免费服务,应当保证质量,不得免除经营者对该赠品、奖品应当承担的退货、更换、赔偿损失及其他责任。经营者应严把产品质量关,确保所赠商品是按照国家相关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赠品与购买的商品享有同等权益。

    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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