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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贸区建设新添“智库” 法学大咖汇聚郑州探索“河南模式”

来源: 2019-04-22 06:34: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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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更好地服务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4月20日,河南省自贸区法治建设高峰论坛暨河南省法学会自贸区法治研究中心揭牌仪式在郑州举行,现场来自国内法学界大腕云集,为自贸区的法治建设探索“河南模式”建言献策。□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莉 实习生 王琳

    对标国际化水平,河南自贸区应重视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法治研究中心的成立,将为破解河南自贸区建设的法治问题提供有力的智力支撑,对促进河南自贸区又好又快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会上,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李承先提出,自贸试验区是新时代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重大战略举措,而自由贸易试验区的快速健康发展,离不开法治的保障。建立“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需要制度来保证。

    而对河南自贸区而言,目前没有现成的模式或成熟的经验做法,因此需要系统总结归纳国外、省外和我省成功的法治经验和成果,并结合河南实际进行改革创新,建立起与河南自贸区发展需求相适应的制度保障体系。

    “自由贸易区要在营商环境国际化、便利化、法治化建设方面走到非自贸区的前面,而且营商环境一定要对标国际经贸准则。”在随后进行的主题报告中,西北政法大学原副校长、教授、博士生导师王瀚提出,吸引投资应该把精力放在提升营商环境建设上,把营商环境看成基础设施建设一样重要。

    王瀚认为,自贸区作为一个国际含量很高的商事经营的重大载体,营商环境好了就能够吸引其他的商事主体到这儿来从事经济活动。对于商事主体守法与否,只靠政府管理和法律苛刻是不够的。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增加新的监控指标体系,重视制度创新的水平,让政策制度驱动、制度创新驱动+营商环境优化,双轮驱动,来推进对外开放的高水平。

    来自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李鸣针对自贸区在法治建设的立法方面提出了具体建议。他认为,地方立法功能应该主要考虑为全省人民怎么样谋利益,怎么样实现全省可持续发展,立法一定要清晰,要准确,要明确。另外,地方立法需要一些补充性的、解释的文件。

    这些优秀经验为河南自贸区带来新视野和思路

    三人行必有我师焉,在当天活动中,来自国内其他自贸区的代表也慷慨献计。

    辽宁省商务厅对外开放办公室副主任马宁表示,辽宁自贸区对立法工作非常重视。自贸区建设的核心是制度创新,在制度创新的过程中,需要不断地突破原有的制度障碍,自贸试验区的立法就是要在法律层面做突破。

    马宁列举了辽宁自贸区的一些具体化措施。例如,在国企改革方面,对经营性的国有资产进行集中监管,推进国有资产资本化,支持以市场化、法制化的方式,开展国有企业经理人试点;在混合所有制改革方面,鼓励各类投资企业以投资入股的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进行企业改制;在装备制造业的贸易便利化方面,对汽车、新兴零部件等制造业零部件免于实施强制性的产品认证;在产业升级方面,支持国内外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开展融资租赁业务,落实外商投资同等适用国家各类的政策措施等;在资金引导方面,支持省级以下人民政府设立新兴产业创新投资基金,在收益分配方面,按照国家的相关政策优先给予支持等多项措施。

    此外,来自南开大学、北京大学等知名高校的专家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自贸区的相关法律问题作了报告,并围绕自贸区的法治建设进行了研讨交流,为河南自贸区的法治化建设带来新的视野和思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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