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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确定: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

来源: 2019-01-16 08:06: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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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今日从财政部网站获悉,为规范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工作,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近日联合制定了《公共租赁住房资产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

    《暂行办法》明确,公租房资产管理原则为,所有权和使用权相分离;合理配置、高效使用、规范处置;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绩效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公租房资产配置依据主要是,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或年度计划;公租房实际需求;公租房资产存量情况及绩效评价结果等。

    《暂行办法》指出,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按照《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1号)等制度出租公租房资产。公租房资产出租收入和罚款收入按照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和国库集中收缴管理的有关规定缴入同级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暂行办法》强调,地方各级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应对保障对象使用公租房资产情况和保障对象家庭人口、住房、经济变化情况进行监督,对违反保障性住房政策和合同约定使用资产的,按照合同约定收回资产,并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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