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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四部门联合启动校车专项整治 逐校逐企逐车逐人一个不漏

来源: 2018-11-02 02:0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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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张静

    11月1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即日起,省教育厅、公安厅、交通运输厅、省安监局4部门联合在全省范围启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切实保障校车通行的安全、畅通,确保不发生涉及学生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持续到12月20日。

    按照要求,教育部门负责接受校车使用许可的前置审查,会同有关部门完善校车安全管理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对学校的监管,指导督促学校建立健全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公安部门负责做好校车驾驶员准入、校车准入和校车标牌发放工作,维护校门口以及周边的交通安全秩序,并负责依法查处车辆和驾驶人的交通违法行为。交通运输部门对提供校车服务的道路运输企业和公共交通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强化对客运企业及所属车辆、驾驶员的资质审查,合理规划、设置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及时改善道路安全通行条件、消除安全隐患。安监部门负责依法牵头调查处理校车安全事故,实施责任追究。

    具体来说,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等部门集中开展安全检查,深入到辖区特别是农村地区每一所中小学校、幼儿园及校车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清理排查并采集信息,逐校、逐企、逐车、逐人见面,一个不漏。信息采集的对象包括:所有为义务教育学生和幼儿园幼儿服务的学校及幼儿园自备校车和校车服务提供者提供的专用校车和城市公交公司、客运服务企业接送学生车辆。

    此外,我省要全面清查校车驾驶人年审、交通违法、事故责任等情况,对不符合条件的,要严格依法注销校车驾驶资格;对未及时年审或处理违法事故的,要督促及时处理,在今年年底前务必清零;对校车、接送学生车辆存在非法改装、改型、拆卸或加装座椅的,一律责令恢复原状并处罚,恢复原状前不得接送学生。

    公安交警部门要重点加强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在上学、放学期间途经路线的巡逻管控,要在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集中通行的重点路段、时段,增设临时执勤点,加强路面执法检查,严查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审核路线行驶等违法行为,严打“黑校车”。要核查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准驾资格、交通违法和交通事故记录,全面排查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违法记分累计超过12分、长期不按规定接受集中教育等驾驶人,发现不合格驾驶人立即通报相关的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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