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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发布惠台政策60条 台资企业将可参与国企改革

来源: 2018-10-31 22:17: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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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宋迎迎

    10月30日,记者从省政府获悉,省政府办公厅近日转发《省台办省发展改革委关于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实施意见的通知》,促进台资企业在豫投资经营,促进两岸人员往来交流,共涉及优惠政策60条。

    《通知》明确,支持台湾同胞在大陆投资的企业(以下简称台资企业)从资金、技术、人才等方面参与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中国(河南)自由贸易试验区、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中原城市群等国家战略平台建设,加快融入我省四条“丝绸之路”建设,享受与我省企业同等待遇。

    对依托台资企业新获批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重大创新研发平台载体,省财政一次性奖励300万元;在郑洛新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内新获批的国家级创新平台载体,省财政一次性奖励500万元。对依托台资企业新获批的省级创新研发平台,省财政补助研发费用限额提高至200万元。

    《通知》还明确,台资企业可通过收购股权、认购可转债、股权置换等方式参与我省国有企业改革。

    记者注意到,《通知》进一步放宽文化领域相关准入机制。《通知》明确,我省将对台湾图书进口业务建立“绿色”通道,简化进口审批流程,同时段进口的台湾图书可优先办理进口图书备案申请。

    影视制作方面,台湾人士参与我省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电视剧制作,可不受数量限制;我省电影发行机构、广播电视台、视听网站和有线电视网引进台湾生产的电影、电视剧不受数量限制。放宽豫台两地合拍电影、电视剧在主创人员比例、大陆元素、投资比例等方面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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