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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城市管理“大管家”设规则 别让共享单车堵了城

来源: 2018-10-25 21:3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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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夏萍

    10月24日,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召开共享单车规范管理新闻通气会,通报郑州市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指导意见及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服务质量考核办法,势必将“管”进行到底。

    目前,共享单车由于相应管理制度缺失,互联网租赁自行车企业私自施划停车线,挤占公共资源;运营管理不规范,部分单车乱停乱放,对郑州市市容市貌和交通出行造成了严重影响。

    正所谓“无规矩不成方圆”,在当天的新闻通气会上,咱们郑州城市管理的“大管家”给共享单车设置了一系列“规则”。

    在当天的新闻通气会上,郑州市城市管理局呼吁市民,在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时应当文明用车、安全骑行。在指定的区域或停放点规范停放并尽量做到朝向一致,整齐有序。

    1.禁止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禁止成人或家长通过手机注册开锁后向未满12周岁的未成年人提供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2.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的市民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运营企业服务协议等规定,使用前应当检查车辆的技术状况,确保骑行安全。

    3.使用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时不得载人,不得擅自加装儿童座椅等设备。

    4.使用过程中违反交通法规的由使用人承担法律责任并追究单车企业的相关法律责任。

    5.广大市民应爱护车辆,不得故意损害、破坏,不得私自占有、公物私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车辆损失应按价赔偿;故意损坏、破坏或偷盗互联网租赁自行车构成犯罪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6.禁止在以下区域停放互联网租赁自行车:

    (1)消防通道、盲道、绿化带、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天桥(过街通道)、道路交叉口(转弯处及其两侧10米范围内)以及宽度不足2米,不能满足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停放的人行道;

    (2)中小学校、广场、步行街及未经物业管理部门同意的居民小区、医院、大学等;

    (3)旅游景点、体育场馆、展览馆、会议中心、大型商场等人口密集区域出入口两侧50米范围内;

    (4)公交站点、地铁站出入口5米范围内;公交车站、火车站、高铁站等重要的城市交通枢纽站100米范围内;

    (5)其他由城市管理部门设置的禁止停放区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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