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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黑停车场”为啥难取缔?市民:最高罚5000 “违法成本太低”

来源:东方今报 2018-09-11 07:52: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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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东北角违法停车场

     ▶近日,东方今报报道了郑州一小区周边竟然有4家“黑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一,群众意见大的问题。9月6日,记者再次探访时发现,“黑停车场”仍在正常运营。与此同时,市民又向记者报料了另外两家违规收费停车场,记者拨打停管中心电话询问如何取缔时被告知“没有执法权”。

    ▶此外,记者调查发现,目前郑州执行的“停车管理办法”,开设“黑停车场”最高罚款5000元,相当于某些黑停车场几天的收入,市民表示“违法成本太低,难怪屡禁不止”。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暗访组/文图

     【回顾】 小区周边4家“黑停车场” 想取缔需“引起领导重视”

    圈块公共用地,装个道闸,连个“P”都不放就成了停车场,公共道路的非机动车道成了停车场,道路两旁的隔离护栏被充分利用,成了防护“黑停车场”的“天然屏障”,原本属于市民的公共区域成了私人牟利的工具。

    此外,“黑停车场”收费标准不一,价格全靠“心情”,周边市民对此深恶痛绝。

    记者向停管中心投诉时被告知“一个部门的力量没法取缔,要向多个部门反映,引起领导重视”才能解决。近日,东方今报对郑州市管城区美景鸿城社区周边的4家停车场进行了报道。

    9月7日,记者再次来到美景鸿城社区时看到,“黑停车场”仍在正常运营,没有受到任何影响,依然违法占用非机动车道和盲道收取停车费用。

     【探访】市民再举报2家“黑停车场”

    作为一个“老大难”问题,东方今报的报道引起了不少市民的共鸣。近日,记者再次接到市民报料,称在中州大道与航海东路交叉口附近,有两个停车场,疑似“黑停车场”,9月7日,记者进行了走访调查。

    调查中,记者发现市民报料的2家停车场分别位于中州大道与航海东路交叉口的东北角和西北角。

    记者在该路口东北角的一家停车场看到,门口放了一块写着“停车场”的牌子,收费人员没有穿着相关的工作服装。记者询问停车价格时被告知,“1小时5元,每多1小时加1元,一天收费28元”。记者询问其是否为公共停车场时,这名管理员很警觉,称自己只是“打工的,其他的不知道”。

    记者在该路口的西北角,交通银行门口的一家停车场看到,收费人员同样没有穿相关工作服装,门口张贴的一张海报上写着:“20分钟内免费,一小时内5元,超一小时后每小时加收2元,过夜车辆20元”。

    根据郑州市停管中心公布的“郑州城区内公共停车场收费标准”,该区域属于三类区域,白天停车2元一次,夜间停车3元一次,他们的收费明显违规。

    随后,记者再次拨打了郑州市管城区停管中心的投诉电话,记者说明情况后,一名工作人员告诉记者:“这两处都是黑停车场,没有手续,市民可以拨打110报警,但是我们没有(取缔)执法权。”

     【调查】开设“黑停车场”最高罚5000元

     “黑停车场”在郑州就像一个“顽疾”,难以治愈。媒体报道,去年3月份,郑州交警在治理郑大一附院“黑停车场”时被回怼“你拘留我呀”。河南省肿瘤医院附近的一家“黑停车场”被媒体连续报道依然违规收费,被讽刺为“知名黑停车场”。

    那么,“黑停车场”为何在郑州如此猖獗,屡禁不止?记者在调查中发现这与郑州目前执行的“停车管理办法”不无关系。

    目前郑州执行的是2002年3月1日起实施的《郑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办法的第四章《罚责》二、三条中规定:供机动车辆停放的公共停车场经营者,未取得《停车场许可证》看管停放车辆的,处以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未经市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批准,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和公共广场设置停车场的,除责令向市政管理部门加倍补交占道费外,并处以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罚款。

    通过处罚措施可以看出,在郑州开设一家未取得“许可证”的“黑停车场”,最高处罚5000元。而通过记者的调查,有些“黑停车场”一天的收入高达2000元,不到3天的收入就够交罚款了。此外,记者看遍办法内容,没有发现一条关于“如何取缔黑停车场”的条款。

     【分析】新办法明确取缔“黑停车场”责任主体

    为了加强郑州市停车场规划、建设和管理,今年8月20日,郑州市人民政府发布了《郑州市停车场建设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对郑州市停车场管理进行了新的规定。

    记者在新办法中看到,郑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将负责全市停车场的建设和监督管理工作,而行政处罚权下放给了“市内五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部门”。

    在打击非法停车场方面,新办法第52条规定:“城市管理、公安城乡规划、城乡建设、物价等部门应当加强对停车场规划、建设和使用的监督管理,建立联合执法和案件移送制度,按照职责及时发现、查处违法行为。市公安机关应当会同政府相关部门适时对未经批准的非法停车场(泊位)进行打击取缔。”

     【声音】新办法能否管住老问题,仍需时间来验证

     对此,不少市民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市民张女士认为“开设黑停车场成本太低了,难怪屡禁不止”。

    以后责任主体明确了,再遇到黑停车场就能找到负责的部门了,市民王先生表示,“既然新管理办法内容都已经出来了,主管部门能否提前介入取缔黑停车场,试试效果”。还有市民提出了不同的看法,市民李先生认为,“新办法中规定:取缔非法停车场需要‘市公安机关适时会同政府相应部门’,那么相应部门是谁?是否需要进一步明确,以免出现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据悉,新办法将在9月21日前广泛征求社会意见,之后将进入既定程序,新办法能否管住老问题,仍需要时间来验证。

 

    中州大道与航海路交叉口西北角违法停车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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