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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机构小微企业 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来源:东方今报 2018-09-08 0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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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机构小微企业贷款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8年9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

    通知称,金融机构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法之一适用免税,一是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的,利率水平不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高于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的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二是对金融机构向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放单笔小额贷款取得的利息收入中,不高于该笔贷款按照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150%(含本数)计算的利息收入部分,免征增值税;超过部分按照现行政策规定缴纳增值税。

    据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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