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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超标”房改房补缴后可交易

来源:东方今报 2018-09-06 06:5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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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手房市场中,房改房大多地段好、配套佳。但因为历史原因,这些房子的产权往往说不清,以致影响交易。9月4日,郑州发布《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解决我市房改工作中遗留问题的通知》文件,引起广泛关注。9月5日,郑州市解决房改遗留问题新闻通气会上,市房管局就该政策进行进一步解读,“不完全产权”房改房、“超标”房改房等或有机会“转正”。□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王姝

     ◎关键词:折扣   “超标”房改房 可按市场价打折支付超面积购房款

     《通知》明确了房改房超面积部分的计算价格及办理要求,规定拥有两套或两套以上住房,若其中一套或多套合并计算面积达到控制面积标准的,多出来的部分,要按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标准,缴纳超面积购房款。

    为鼓励职工尽快办理补超标手续,2018年办理补超标手续的,按照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的85%计算超面积购房款;2019年办理补超标手续的,按照郑州市上年度市内各行政区域存量房交易平均价格的90%计算超面积购房款;2020年起,将不再享受任何优惠。

    根据市房管局公布的2017年郑州市部分区域二手房成交均价,二七区11583元,管城回族区11561元,惠济区12131元,金水区12242元,中原区11466元,高新区10285元,按照85%的折扣,每平方米补缴8742.25到10405.7元。

     ◎关键词:“转正”   “不完全产权”房改房补缴可“转正”

     对原经市房改办批准购买公有住房获得部分产权的房屋,《通知》明确了购买剩余产权的价格:控制面积内按郑州市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执行,即每平方米3200元计算,保留年代折扣优惠计算房款;超过控制面积外的部分,按上述公有住房超面积标准补缴,向全部产权过渡。

    也就是说,如果是超过20年的房屋,符合要求控制面积内,每平方米需要补交2560元~3200元;控制面积外的部分,最低也是每平方米8742.25到10405.7元。

     ◎关键词:成本价   单位集资建房如已缴超面积购房款 按成本价出售

     根据《通知》,原经市房改办批复过的单位利用自有土地集资合作建房,如果当时没缴超面积购房款,也是按上述标准补缴。如果产权单位将住房出售给职工时,控制面积内仍按原建房成本价出售;超出控制面积标准的部分,若当年已按市场价缴纳过超面积购房款的仍按原价格办理;若已按照接近或者基本接近当年房屋市场价缴纳超面积房款,由单位提交申请,待住房保障部门认定后再行解决。

     ◎关键词:公有住房出售   郑州还有少量公有住房可出售

     据悉,目前郑州还有少量公有住房出售,控制面积内同样是保留年代折扣优惠,按郑州市201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的指导价即每平方米3200元计算房款;超过控制面积外的部分按上述标准补缴。

    符合要求需要购买公有住房的居民,需要在2019年2月28日前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再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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