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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法院腾房现场:非法聚财购高级公寓 法院腾房获租户配合

来源:东方今报 2018-08-15 17:5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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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今报记者 李瀚 通讯员 韩旭
法官同志,我都说了我们会搬的,你看你们弄这么大阵势,不知道的人还以为我犯什么法了呢!”
“唉,那位警官,这些东西都是我们自己买的,你们不要登记啊!哎……真倒霉,要是知道这是个‘赃房’,打死我也不租啊!房租还死贵……”
8月11日上午,在郑州高新区某高档小区,多次拖延腾房的租户刘女士面对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执行局的强制执行,急得满头大汗。
原来,此次被强制腾退房屋的房东郑某在未经金融监管机构批准的情况下,以高额利息为诱饵,向120余名不特定社会公众非法吸收存款5500余万元。期间,郑某先后用集资来的钱为家人购买了豪车和高级公寓。但由于经营不善,2016年初,投资公司资金链断裂后案发,2017年9月,郑州航空港实验区法院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郑某有期徒刑4年,追缴赃款赃物,并处罚金人民币10万元。判决生效后,郑某入狱,但相关款项一直未履行,法院决定对郑某位于郑州高新区某高档小区的房屋强制腾空并进行评估、拍卖。
据刘女士介绍,她本人是附近某私人诊所的负责人,一方面看中了房屋装修豪华气派,同时也为了方便员工和家人居住,2015年从房东处花高价租了这套房屋,租金支付到2018年10月。直至2018年6月底,法院来张贴了腾房公告,说房子要被强制执行拍卖,她才知道房东犯了事。
“我看到法院贴的腾房公告后,就给房东家人打了电话,但对方总是敷衍让我先住着,我想着这房租还没到期就也没放在心上,谁知道这就触犯法律了呢!”刘女士满腹委屈地说。
最终,在当地基层组织工作人员的见证下,执行干警历经3个多小时,将租户刘女士的私人物品搬至其另行租住的房屋内,对屋内无法移动物品进行了清点封存,为下一步对涉案房屋的处置做好了准备。
 
责任编辑:李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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