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邻里纠纷赔偿案 被执行人听劝后履行

来源: 2018-08-06 02:12: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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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李瀚 通讯员 张宏波

    王海港

    “我是原阳县法院执行局刘治军,因你与赵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依法对你进行拘传,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刘治军边掏出工作证件边向张某说道。面对执行干警手中的法律文书,被堵在自家院子里的张某悻悻地低下了头,跟着执行干警上了警车。

    事情起因于2017年,张某与赵某因邻里琐事放生纠纷致使赵某受伤,赵某遂诉至原阳县法院,原阳县法院于2018年4月作出判决,判令张某赔偿赵某各项损失共计15000元。判决生效后,张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  回到法院后,张某仍然拒绝配合法院执行工作,刘治军再次对张某进行了劝诫,告诉张某不要为了一些琐事伤了邻里关系,况且张某打人有错,更应该主动道歉承认错误,守法重情,才是做人的基本准则。经过长时间的说服教育,张某最终于当晚11点与赵某达成和解,张某同意先支付一万元,剩余欠款在一个月内还清。至此,张某一案顺利执结。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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