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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棵泡桐树竟要索赔十五万?执行让敲诈者梦醒

来源:猛犸新闻 2018-06-28 15:59: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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猛犸新闻 东方今报 记者李瀚  通讯员 张艺

 

 

2018年6月初,河南省巩义市人民法院执行局对窦某的违法所得一案进行了强制执行,该案共发还案件涉案赃款9万余元,现已正式结案。

2016年7月一场大雨倾倒了位于巩义市某村某铝公司厂区门口两根电线杆,电线杆将该村8棵泡桐树以及一片玉米地砸坏,窦某任该村组长,事情发生后找到两名窦姓村民与某铝公司的法人张某协商包赔一事,经协调某铝公司拿5万元。在某铝公司立起一根小电线杆后,窦某又与几名村民商量害怕某铝公司晚上把另一根稍微大的电线杆立起来不好再要钱,其就另安排几名村民晚上阻拦某铝公司将第二根电线杆立起来,并承诺事成之后给参与人员发钱。由于相关人员阻挠,某铝公司不得不又拿了8万元后窦某才让施工。经价格认定中心价格认定,被砸坏的8棵树共价值598元。经证人证明树木所有者仅得窦某给的赔偿款1000元。最终,窦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要挟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和罪名成立。某铝公司所给的5万元系双方协商的补偿款,不计入犯罪数额。法院判处窦某犯敲诈軌索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万元。

这起案件随案移送从村民手中追回的未分发的赃款2万余元、以及村内账户存款人币7万元,共计人民币9万余元。通过强制执行巩义法院执行局将人民币8万元发还被害单位某铝公司,余款人民币1万余元发还该村账户。

牢要坐,钱被追回,窦某真是“偷鸡不成蚀把米”!对此结果,外人只能道一声“活该”。人生在世,谁都渴望过上幸福的生活,但若是想通过走邪路干坏事去发财,最终葬送掉的必然是自己的美好未来。

                        

 

责任编辑:孟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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