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案一审宣判
来源:
2018-05-25 07:1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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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日,福州市中院公开宣判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原党委副书记、总裁王银成受贿案,对被告人王银成以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对王银成受贿所得财物及其孳息予以追缴,上缴国库。经审理查明:2006年至2016年,被告人王银成利用担任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裁、党委书记、总裁、中国人民保险集团党委副书记、总裁等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在工程承揽等事项上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折合人民币870.2966万元。
福州市中院认为,被告人王银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受贿罪。鉴于王银成到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积极退赃,赃款赃物已全部追缴,法庭遂作出上述判决。
被告人王银成当庭表示认罪服判,不上诉。
据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