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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李瀚
2018年1月23日下午,郭某某等11名农民工兄弟在辉县市法院领取了拖欠五年多的工资款,感激和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2012年春天,被执行人睢某某找到申请人郭某某,让其找人到山西灵石县干活。后郭某某、杨某某、牛某某等11人跟随睢某某去了山西干活。当年5月干活结束,睢某某付了部分工钱。下余工钱39427元,由睢某某为11人出具了欠款手续,约定于当月月底之前付清。但后来经多次催要,一直未付。2013年1月,郭某某等人将睢某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2013年5月双方达成协议:睢某某于2013年8月20日前付清11人全部劳动报酬39427元。然而,睢某某自己也叫苦不迭,因为他和山西老板系熟人,他当初只是自告奋勇出面,替老赖老板做了人情。老板不给他钱,他自己就得掏腰包。
约定时间已过,睢某某仍未付款。郭某某等心急如焚,遂于2013年11月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经查控系统查询,睢某某名下无可供执行的财产。睢某某也急的团团转,肠子快悔青了,懊悔自己一时冲动为山西老板背了黑锅。现在法院找上了门,自己又没有能力偿还,干脆一走了之,远避他乡。2016年1月底,春节将至,睢某某心存侥幸回到家。第二天即被法院司法拘留。拘留期满,仍分文未付。之后睢某某再次从执行法官的视线消失。转眼两年过去,2018年1月22日,自以为法官放松了警惕的睢某某,刚到家没几天又被登门到访的执行法官强制被拘传到法院,惧怕司法拘留的他有意了结此案,恳请经办此案的杜广军法官居中调解。申请人郭某某等人也深知,睢某某并未从中获利,只是为了朋友义气,才走到了今天的境地。经过双方协商,最终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睢某某于次日一次性给付郭某某等11人工资款25000元了结此案,余款申请人予以放弃。
前来领取工资款的郭某某感慨的说:“杜广军法官为了我们的血汗钱,前后奔波了四年多,我们终于可以不再为这个事情揪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