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资拖欠三年 两个半月执结
来源:猛犸新闻
2018-02-09 22:2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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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315维权
猛犸新闻·东方今报记者李瀚
2018年1月5日,辉县市北云门镇村民贺某某从辉县市法院领取了工资款5155元。一起拖欠农民工工资近三年之久的案件在该院干警的努力下,两个半月即告执结。
2014年冬天,贺某某在郑州工地给被执行人郭某某干活。到2015年3月4日为止,郭某某共拖欠贺某某工资款5155元,经多次催要,一直未予清偿。无奈贺某某于2017年8月将郭某某推上法庭。经辉县市法院审理,判令郭某某于判决生效后五日内支付贺某某工资款5155元。判决生效后,郭某某仍未支付。
2017年10月13日,案件进入了执行程序。此时,正值全省法院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活动、新乡市中院涉农维权活动如火如荼开展之际。执行局领导将该案分给快执组,要求尽快结案,给农民工一个满意结果。张明方法官接案后,立即行动,向被执行人郭某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限令其尽快履行义务。转眼到了十一月中旬,一个月过去了,郭某某仍未履行。执行干警依法将其强制传唤到院,准备对其采取司法拘留措施,强压之下,郭某某承诺将自己的一辆小车抵押到法院,保证一个月内将案件履行完毕。 2017年12月20日,郭某某将全部案款交到法院,案件顺利执行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