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声音”版权之争尘埃落定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首席记者 李昌
曾经引发公众热议的《中国好声音》版权之争,日前终于尘埃落定。近日,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仲裁庭在经过多轮听证之后作出最终裁决,拼音“zhongguohaoshengyin”和汉字“中国好声音”的名称权都属于荷兰Talpa公司,而浙江唐德影视股份有限公司自2016年1月8日购买了荷兰原版模式。
据悉,作为一档全球知名的歌唱类真人秀节目,由荷兰Talpa公司开发并拥有知识产权的《中国好声音》,由灿星公司于2012年通过模式授权的方式引入中国,至2015年已经成功在浙江卫视播出了4季。2016年1月8日,因为Talpa公司与灿星公司的合约到期终止,Talpa公司随后将这档节目的知识产权授予了唐德影视。
2017-03-17 10:00:38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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