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社主办网站首页加入收藏数字报

首页 > 快新闻 > 时政

郑州行政区禁止擅飞无人机

2017-06-16 04:51:11 来源:今报网 责任编辑: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

    记者 刘长征

    “天空不是你想飞,想飞就能飞……”即日起,郑州市政府对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发出了“正式通牒”。

    6月15日,郑州市政府发布通告,加强无人机等航空器飞行安全管理,行政区内禁止擅自飞行,机场周边、大型活动现场等区域禁飞。目前,包括无人机在内的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三角翼、动力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航天模型等航空器统称为“低慢小”航空器。

    此次通告公布,郑州市行政区域内均为以上航空器的禁止、限制飞行区域。具体哪些区域是禁止飞行的呢?在大型群众性活动现场、重点要害目标单位及附近、军事管制区以及机场净空保护区等区域,除经批准执行特殊任务外,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升空飞行。

    除了以上区域,单位或个人“低慢小”航空器需要升空飞行的,要向军队空管部门报批,经批准升空的“低慢小”航空器要严格按照批准的时间、区域飞行;未经批准,严禁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升空飞行。同时,公安机关以及民航、气象、体育等部门如有需要,按有关规定可以对“低慢小”航空器的起降采取临时封闭措施,或者要求相关单位、相关人员对其管理使用的“低慢小”航空器采取临时封闭措施。

    今后,违反本通告规定的飞行活动,公安、工商、体育、气象等主管机关将按照各自职责依法予以处理。公安机关将依法处罚危害公共安全,扰乱公共秩序的飞行行为;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市民发现类似违规行为也可以拨打110举报。

2017-06-16 04:51:11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联系我们

  • 24小时新闻热线
  • 0371-65830000
  • 商务合作
  • 18737167215 孟
  • 版权合作电话
  • 0371-60609112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ICP备05011107号 东方今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92 邮发代号:35-48 微信客服24小时在线:[微信号]jinbaoxiaomei
Copy Right ©2004-2016 www.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今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东方今报新媒体部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