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作为大宗商品,一套房子对许多人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投资,在它身上发生的任何“小事”对购房人来说都是“大事”。今年3·15,河南省工商局联合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20

?作为大宗商品,一套房子对许多人来说,是一辈子最大的投资,在它身上发生的任何“小事”对购房人来说都是“大事”。今年3·15,河南省工商局联合省消费者协会共同发布《2015年消费维权报告》。

 

    ?报告显示,房地产开发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发送手机商业信息,以及订金、定金区分不明误导消费者等问题,成为2015年度房地产市场消费维权典型。□东方今报记者 牛犇

 

    【数据】房地产投诉量未入前十

 

    根据河南省消费者协会公布的《河南省消协受理消费者咨询、投诉、举报情况分析》显示,2015年,全省各级消协组织共受理消费者投诉11464件。与2014年度相比,商品大类投诉中,家用电子电器类、服装鞋帽类、交通工具类、日用商品类和食品类投诉量仍居前列。

    根据省消协数据,从投诉内容看,商品服务投诉问题主要集中在质量、售后服务、合同三方面,这其中质量问题占30.1%,售后服务问题占21.4%,合同问题占15.6%。

    另据郑州市房管局相关工作人员透露,2015年郑州市房管局接收舆情数量相较2014年减少约20%,其中维权案例占比不到40%。

    省消费者协会秘书长王伟表示,其中与消费者生活密切相关(房屋建材类)的投诉比重同比均有所下降。记者发现,在具体商品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并没有房地产,在服务投诉中,投诉量居前十位的也没有房地产。但在《2015年河南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中,房地产开发商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发送手机商业信息被列为典型案例用以提醒广大消费者。

    业内人士分析,房地产市场投诉占比不大,说明目前整个市场的监管体系正在逐步完善。但该业内人士也指出,房屋维权虽针对某一开发商,但往往涉及很多人,所以尽管其在总投诉数量中占比不高,但市场投诉占比最大的质量问题仍不容忽视。

 

    【典型】单价0.1元购买手机号 擅发商业短信遭罚

 

    不久前,市民王女士反映称,自己的手机平均每天都会收到不明身份人士发来的促销短信,这几乎是普遍现象。苦于商业短信的发件人使用的不是私人电话,普通消费者无法进行深入查证,很多收到此类信息的消费者虽深恶痛绝但也无可奈何。

    近日,河南省工商局发布《2015年河南省消费维权典型案例》,其中信阳市某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发送手机商业信息一案,被工商局责令改正,并罚款50000元。

    2015年3月18日,信阳市工商局经检队接举报,反映信阳某房地产公司在销售商品房过程中,未经消费者同意,擅自发送不真实的手机短信。

    经查,该公司2012年4月底开始商品房预售,均价3900元/平方米。当事人为了提高销售业绩,在移动公司客户经理(已被开除)手中以每一个手机用户号码0.1元的价格购买3000个手机用户号码。

    2015年3月14日和20日,分别在淘宝短信平台向3000个手机用户发送“【2万买两房,3万买三房】浉河区学府名宅,实景现房买即住!千万配套便捷生活,中小学一流名校相伴”“【重磅新闻】新春购房优惠月底截止!4月1日起每平方米上涨200元”“【年薪3万轻松住浉河区学府三房】实景现房一流名校”等商业信息。

    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和《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有关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当事人未经手机用户同意,擅自发送虚假的手机商业信息,侵犯了消费者的隐私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的规定,同时考虑到当事人主动纠正错误、主动整改的情节,工商局经研究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50000元。

 

    【提醒】  定金不等于订金 买房交钱要小心

 

    如今的郑州楼市,“交3000抵30000”“交3000享15000”这样的优惠标语,在购房者面前可谓赚爆眼球。可其中购房者虽知道这是开发商为吸引客户成交而做的噱头,但很少有人去辨析这其中交的是“定金”还是“订金”。

    目前在房地产买卖合同交易过程当中,开发商或中介公司要求买房人先交定金再签订正式商品房买卖合同的做法很多,这直接导致众多买房人定金不能退回,引起众多已购房者的愤怒,也引发了准备购房者的担心与疑虑。

    “我朋友在某某楼盘订了套房,昨天刚交了定金,晚上回去和家人商量了下,又不想要了,能帮忙找开发商退一下定金吗?”“我在某某楼盘交了五万元的定金,但现在我和先生觉得价格还是略高,压力比较大,所以不想买了,能帮忙找开发商退定金吗?”2015年一整年的时间里,多位业内人士向记者表示曾多次接到过类似的电话。

    河南省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李汉生分析,造成预付款定(订)金纠纷的原因,既有商家不诚信不守法,也有消费者缺乏合同意识随意下定、肆意违约的原因。

    业内人士透露,“交过钱,不少人走出售楼处就后悔了”。但因为置业者自身的反悔,想要拿回定金可就不容易了。

    郑州碧桂园一置业顾问告诉记者,近年来房地产开发商都会在确认购房者有足够购买意愿和购买力的情况下,与购房者签订购房协议。“毕竟购买房屋是件大事,购房者务必要确定自己的真实意图,并且看清协议内容,否则会造成不小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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