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赖账不想还 微信记录来证明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刘萍
近年来,聊天软件充斥人们的眼球,“出门只带个手机,衣食住行全搞定”已在人们心中形成定式,如果涉及债务纠纷,里面的内容可以作为诉讼证据吗?6月15日,夏邑法院审结了一宗原告以微信聊天记录截图作为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并得到法院支持的案件。
2016年,李某与曹某在微信聊天中表示要向曹某借钱,后曹某通过微信红包、支付宝转账等方式借了3000元给李某。因李某始终不归还,曹某将两人之间的聊天记录、微信转账记录打印后作为证据,起诉至夏邑人民法院。
法院经审理认为,曹某提供的与李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截图显示,李某在微信中承认借款事实,可以确认李某与曹某的借贷关系。法院遂支持曹某诉求。
2017-06-28 05:44:08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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