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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歌案”开庭 陈世峰否认故意杀人

2017-12-12 02:01:45 来源:东方今报 责任编辑:

     11日,中外记者聚集在东京地方裁判所外

 

    ▶12月11日上午,中国女留学生江歌遇害案在日本东京开庭审理。记者在庭审前于场外了解到,“江歌案”的审理安排有了变动,法庭由之前的813号改为了426号。日本法庭旁听需要抽签,抽中了才有资格进入。嫌疑人陈世峰已于上午8点半乘坐囚车到达东京地方裁判所。庭审于上午10点开始到下午5点结束。

    ▶法庭公布的信息显示,从11日起,本案将持续审理5天,16、17日两天休庭后,18日继续开庭,20日将宣判审判结果。

 

    日本检方:指控嫌疑人陈世峰是事先预谋杀人

    据前方记者报道,日本检方指控陈世峰是故意杀人罪,是事先预谋杀人。

    检方对案件进行陈述称,案发当晚9点,陈世峰拿着事先准备的水果刀从家里出来。晚上11点40分,到达江歌和刘鑫所租公寓三层等候两人回家。凌晨0点16分,江歌和刘鑫两人到家,陈世峰将江歌杀害。检方称,江歌曾大喊“我报警了”。陈世峰杀害江歌后,放弃刘鑫逃离现场。凌晨2点20分,被送至医院的江歌因颈动脉失血过多而死。

    控方指出,2016年11月2日下午4点48分到5点,都营地下铁新宿线新宿站到神保町站的电车内,陈世峰用微信给前女友刘鑫发送其身着内衣的照片,同时发送消息威胁:“我可以联系你妈妈,也有你爸爸的联系方式。可以不在朋友圈里散播,发给你父母就行。视频聊天也有,想看吗?”

    据起诉书,检方关注六点疑问:

    1.陈世峰当天带了可以换的衣服;

    2.跟平时不一样,避开了离家最近的车站,而是向前多走了两站后,买票坐电车;

    3.在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刀具的包装套,却没有找到刀;

    4.在江歌所住公寓3楼等候(江歌住在2楼);

    5.陈世峰和江歌身上的伤痕状况;

    6.陈世峰和江歌衣服的损伤状况。

 

    陈世峰方:承认犯有恐吓罪  但否认故意杀人

    日本警方指控陈世峰犯杀人罪和恐吓罪。陈世峰辩护律师在法庭上承认陈犯有恐吓罪,但否认陈故意杀人,且水果刀是刘鑫从房间里拿出给江歌的,而且,在江歌出门后,刘鑫因为觉得害怕把门关了,江歌无法进入。在整个案件审理过程中,陈世峰表情稳定,全程认真听警方和检方的陈述。

    陈世峰律师指出,检方提出陈世峰当天特意带了换洗衣服,在江歌被杀害之后换衣服逃离现场,律师方面反驳,陈世峰并不是为了杀人换衣服,而是因为要在陈世峰家附近洗衣服,由于日语不好没有找到洗衣店就直接去江歌家。

    陈世峰律师提出几点证明,陈世峰当天是没有杀意的。首先陈世峰当天并没有戴眼镜,陈世峰本人平时是戴眼镜的。其次他当天没有携带交通卡也没有带钱包,是用零钱买的车票。在检方报告中刀具是陈世峰所属大东大学研究室的。陈世峰律师称研究室只发现水果刀袋子,但没有证据证明是陈世峰带来了刀具。

    根据陈世峰律师的陈述和陈世峰现场描述,当晚刘鑫先进入江歌家门,陈世峰从三楼下到二楼找江歌。当时江歌已经把门开了一半。陈世峰用手拍了江歌肩膀两下,希望江歌出来。在家门内的刘鑫在里面似乎注意到一些情况,于是说“三叔(指江歌),怎么了”。刘鑫将水果刀递给了江歌,江歌见到陈世峰戴着口罩穿着带帽子的衣服比较害怕,江歌在拿到水果刀后与陈世峰发生了争执,在与江歌夺刀的过程中刺到了左颈动脉,造成失血过多。陈世峰方面描述,陈世峰见到江歌倒地后,他很害怕,不想给自己父母带来经济负担只能选择彻底杀死江歌,向江歌又刺了九刀。陈世峰承认这个时候他是存在杀意的。

    辩方律师认为,刘鑫在给警方打110的时候,在说“喂”之前,曾说“把门关了,你不要骂了”,这段声音被警方录下来,也将作为证据呈上法庭。此外,辩方律师称,事发时江歌用自己的肘部试图按门铃,但刘鑫没有给她开门。

 

    法医陈述:江歌被刺11~12刀 最大致命伤为颈部左侧大动脉割伤

 

    继上午的庭审之后,在当地时间下午1点10分开始的庭审中,负责江歌遗体鉴定的法医出席,对尸体表面和贴身衣物的痕迹以及刀痕进行了说明。

    法医的陈述显示, 被害人江歌身体上6号和7号伤口为最深伤口,两处几乎相连。遗体上有11~12道伤口,最大致命伤为被刺颈部的左侧大动脉割伤;手指上有5处伤口,被视为防御伤。其中,致命伤口被切至气管深处,造成失血过量,使得江歌在几秒钟内便失去意识,并且来不及发出任何声音。法医认为陈世峰脸上的一处疤痕并非被江歌刺伤所导致的伤口,而是抓伤或挠伤的痕迹。

    江歌母亲下午出庭时坐在检方第二排座位,可以看到法医展示的证据和案发现场照片。江歌母亲看到尸检照片及听闻受伤细节后多次痛哭。当天陈世峰家人未出现在现场。

 

    ■5大疑点

 

    江歌案开审,控辩双方进行质证,是必须程序。但随着控辩的进行,呈现给外界的疑点也越来越多。从昨日庭审现场传出的消息看,疑点主要集中在5个方面。

 

    1 凶器从何而来?

    控方:刀是陈世峰拿来的,在陈世峰所在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刀具的包装套,没有找到刀;

    辩方:刀是刘鑫递给江歌的。

    显然,刀的来处不同,对判定陈世峰是否故意杀人至关重要。

 

    2 刘鑫有无锁门?

    辩方:刘鑫在报警过程中曾说出一句“把门锁了,你不要骂了”。

    是否锁门,使江歌无法进入房间,不仅影响公众对刘鑫的道德评判,法律上或许也有不同说法。而这是否可以据此判定刘鑫把门给锁上了?

 

    3陈世峰去江歌住处的动机是什么?

    控方:2016年11月2日下午4点48分到5点,都营地下铁新宿线新宿站到神保町站的电车内,陈世峰用微信给前女友刘鑫发送其身着内衣的照片,同时发送消息威胁:“我可以联系你妈妈,也有你爸爸的联系方式。可以不在朋友圈里散播,发给你父母就行。视频聊天也有,想看吗?”

    辩方:陈世峰去江歌的住处是为了找江歌,不是与刘鑫商量恋爱问题。

 

    4蓄意杀人还是正当防卫?

    控方:主张陈世峰为蓄意杀人,指出陈世峰当天带了可以换的衣服;跟平时不一样,陈世峰避开了离家最近的车站,而是向前多走了两站后,买票坐电车;在陈世峰所在大学研究室中发现了刀具的包装套,没有找到刀;案发前,陈世峰在江歌所住公寓三楼等候。

    辩方:江歌拿出刀去刺陈世峰的脖子,被逼无奈的陈世峰感到绝望,反过来把江歌给杀了。这是正当防卫。

 

    5后面九刀与第一刀有没有因果关系?

    辩方:陈世峰称,“刺第一刀的时候,自己是不带有杀人动机的”。尽管随后又刺了9刀,但“(与第一刀)没有因果关系”。

    第一刀到底有没有杀人动机,跟后面的9刀有没有因果关系?这也迫切需要解答。

    综合人民网、新京报等

本文来源:东方今报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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