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提示: □记者 王俊生 通讯员 李民 东方今报平顶山讯 昨天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庭分别审理了陆某、张某超员运送乘客危险驾驶案。经过现场审理认为,二人严重超员运输乘客,证

□记者 王俊生 通讯员 李民

    东方今报平顶山讯  昨天上午,舞钢市人民法院开庭分别审理了陆某、张某超员运送乘客危险驾驶案。经过现场审理认为,二人严重超员运输乘客,证据确凿、社会危害大,以危险驾驶罪分别判处二人拘役两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据了解,这是舞钢市首起客车严重超员危险驾驶判决案。

    据了解,2015年12月25日下午4时许,平运七分公司车牌号为豫D×××35的客车行至舞钢市杨庄乡褚庄桥北路段时,被执勤的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34人,实载52人,车上乘客系该市三中学生,驾驶人为陆某。同一天,该公司另一辆车牌号为豫D×××23的中型普通客车,在当地同样被执勤民警查获。经查,该车核载19人,实载45人,车上乘客也系该市三中学生,驾驶人为张某。当晚,驾驶人陆某、张某均因严重超员,被警方以涉嫌危险驾驶罪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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