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感情纠纷 重伤同居女友被判八年
□记者 倪政伟
通讯员 吴长德
东方今报商丘讯 48岁的王丽娟与49岁的被告人分别是商丘市睢阳区人和永城市人,俩人曾有过一段同居关系。2015年10月15日0时许,张东风因感情问题与王丽娟发生矛盾,翻墙进入王丽娟家,使用菜刀将王丽娟头部、面部、四肢砍伤十余处,后逃离现场。经鉴定,王丽娟全身多处锐器创伤引发失血性休克构成重伤。2016年8月6日,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以犯故意伤害罪,判处张东风有期徒刑八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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