煤企日子不好过咋办 省政府出台“硬招”解困
□东方今报首席记者 梁新慧
在推进供给侧改革和“去产能”的现实之下,哪个行业的日子最不好过?答案非煤炭工业莫属。17日记者获悉,省政府出台了《关于促进煤炭行业解困的意见》,帮助煤炭行业扭亏解困。
省内发电厂
可参股或控股煤企
为帮助我省煤企,省内发电企业在同等条件下要优先采购我省骨干煤企的电煤。
另外,我省将制订河南省煤电一体化发展专项方案,推动省内火电企业通过股权置换、增资扩股等方式,参股或控股省骨干煤炭企业。
对符合条件的煤企
银行不断贷
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保持合理融资力度。对经营遇到困难,但符合产业政策、承担的社会责任重、产品有市场,经过深化改革、加强内部管理能有效提升市场竞争力的骨干煤炭企业,继续支持其合理的信贷需求,不抽贷、不断贷,不上浮利率。
“三供一业”
将分离移交给地方
我省支持煤炭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对企业目前承担的离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职能,逐步移交实行社会化管理。
另外,今年至2018年,国有骨干煤企的“三供一业”(供水、供电、供暖和物业管理)也将分离移交给地方。
企业主体消亡职工咋办
淘汰、重组一批煤企后,一部分职工面临再就业。意见明确,省骨干煤炭企业要通过解除劳动合同、实行内部退养、培训后转岗就业等途径,做好企业职工转岗分流工作。
转岗到省骨干煤炭企业以外的其他单位就业、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的省骨干煤炭企业职工,可保留原单位身份3年,保留原单位身份期间可领取适量生活补贴。企业主体消亡时, 对于距离法定退休年龄5年以内的职工,可以由职工自愿选择领取经济补偿金,或由单位一次性预留为其缴纳至法定退休年龄的社会保险费和基本生活费。
2016-03-18 05:38:05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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