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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检察院检察长蔡宁向中学生赠送预防校园暴力“宝典”

2017-05-31 01:13:41 来源:今报网 责任编辑:

     近年来,“校园暴力”“校园欺凌”事件多发,给被侵害未成年人造成极大的身心伤害,严重影响在校未成年人的生活、学习和成长,引起社会关注。校园暴力何以发生?如何避免?5月26日,河南省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米方杰 通讯员 李昀芝/文 记者 邱琦/图

 

    检察官告诉你如何向校园暴力说“不”

 

    “校园应是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在此我们呼吁同学们:阳光校园,拒绝暴力!请大家勇敢地向校园暴力坚决说不……”5月26日上午,一场特殊的防治校园欺凌法治宣讲在省检察院三楼会议中心举行,让前来聆听宣讲的河南省实验中学的老师和学生们深受教育。

    当天上午,全省三级检察院同步举行了以“防治校园欺凌,护航未成年人成长”为主题的检察开放日活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教育工作者和学生代表以及媒体记者代表等走进检察机关,详细了解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亲身感受检察机关在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方面所做的努力和成效。

    在省检察院活动现场,50余名河南省实验中学的老师和学生以及多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记者,实地参观了该院案管中心、荣誉室、法治展板。观看了专题片《让有温度的法律护佑孩子成长》,聆听了检察官们防治校园欺凌的法治宣讲。

 

    省检察院对10起校园暴力案件挂牌督办

    “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司法保护,关系到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和家庭幸福,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省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蔡宁表示,我们立足检察职能,强化责任担当,部署开展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参与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广泛深入开展法律进校园等普法宣传,积极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提供良好的法治环境。

    在活动现场,蔡宁等还向参加活动的学生们赠送了法律书籍。蔡宁叮嘱同学们,从小就要培养学法、懂法的良好意识,在努力学习的同时,学会用法律保护自己。

    省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胡保钢向特邀嘉宾们通报了全省检察机关关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情况。

    据介绍,近年来,全省检察机关认真落实高检院有关部署要求,大力加强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坚持办案、帮教、救助、预防于一体,积极推动构建未成年人社会化司法保护体系,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去年以来,组织开展了打击校园暴力专项活动,积极参与校园欺凌专项治理和校园周边环境整治,省检察院对10起校园暴力案件进行挂牌督办。

    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中,省检察院还创新工作模式,坚持“双向保护”原则,既注重保护涉罪未成年人的诉讼权利,又最大限度地保护未成年被害人的合法权益。

    省检察院先后制定了《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十条规定》《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十条意见》等多个文件,在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前提下,落实专业化办理、法律援助、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等特殊保护制度。

 

    全省检察机关选派148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

 

    据悉,省检察院还通过开展法治进校园、建立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等形式,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和帮扶力度。2014年以来,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共选派1486名检察官担任中小学法治副校长,法治进校园16435所,受教育人数达620余万人次。

    2016年,省检察院与教育厅共同开展为期三年的“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在全省挂牌命名了十个“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帮扶教育基地”,以此为依托,加强未成年人法治教育。

    “未成年人处于成长的重要阶段,身心发展还不成熟,因此我们在办理案件时,坚持宽容不纵容,关爱又严爱的工作思路,注重‘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充分发挥‘教育、感化、挽救’,最大限度地挽救涉嫌犯罪的未成年人。”省检察院未成年人检察办公室主任武亚红告诉记者。

    “今天的开放日活动,让我感受很深。通过今天的参观和聆听检察官阿姨的宣讲,让我懂得了如何用法律保护自己,如何更好地防范校园暴力。”参加活动的河南省实验中学初一学生董师瑜和孔曾说。

    丰富的开放日活动也得到了各位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的充分肯定。省人大代表、省政府参事室参事杨海福在现场表示,全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坚持办案、挽救、帮扶、预防于一体,积极开展送法进校园、普法宣传、社会调查等,在引导青少年学法、懂法、守法,加强法律意识等方面富有成效,得到社会各界肯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我希望全社会都行动起来,共同为青少年健康成长营造良好氛围”。

2017-05-31 01:13:41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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