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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至20年

2015-10-15 00:33:58 来源: 责任编辑:

     □记者 张静

    东方今报郑州讯 10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省财政厅、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和河南银监局四部门联合发出通知,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提出完善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意见,贷款最长期限从14年延长至20年,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

    通知规定,高校学生在读期间助学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公布的同档次基准利率,不上浮。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或在校期间因病等休学的,也可申请贴息。

    同时,将助学贷款最长期限延长。原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6年、最长不超过10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0年、最长不超过14年,现统一调整为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借款学生毕业或终止学业时,应与经办银行和经办机构确认还款计划,还款期限按双方签署的合同执行。

    另外,将还本宽限期从2年延长至3年,宽限期内只需还利息,不需还本金。

2015-10-15 00:33:58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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