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方今报社主办网站首页加入收藏数字报

首页 > 快新闻 > 时政

长垣县一电工吃电费差价15万

2015-05-28 01:19:56 来源: 责任编辑:

     □记者  李瀚

    东方今报新乡讯    利用抄表、收费的便利,采取少报工业用电量,获取电费差价,长垣县电业局电工张振亮,在一年的时间内,截留电费15万余元。

    张振亮是长垣县电业局的一名农电工,负责向长垣县樊相镇张辛店村用电户抄表、收费。根据规定,他辖区内工业用电电价每度0.8442元,居民用电电价每度0.56元,居民阶梯电电价每度0.61元,公共用电电价(路灯)每度0.568元。他在交费时,将电价高的工业用电少报点,将电价低的居民用电多报点,中间的差价落到自己手里。

    法院查明,在2013年1月至2014年3月期间,张振亮共计少报工业用电量57万余度,截留电费15万余元。长垣县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张振亮身为国有公司中依法从事公务的人员,骗取公共财物,其行为已构成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2015-05-28 01:19:56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版权与免责声明

网络爆料台 随时随地

    1、东方今报网是东方今报社唯一官方网站,东方今报的作品均已授权东方今报网(以下简称本网)在互联网上发布和使用。未经本网所属单位许可,任何人不得非法使用东方今报(含下属频道作品)以及本网自有版权作品。
    2、本网转载其他媒体之稿件,以及由用户发表上传的作品,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3、如因作品版权和其它问题可联系本网,本网确认后将在24小时内移除相关争议内容。
网站合作:18737167215(孟先生)
图片聚焦

精选图文

首页头条

24小时排行榜

· 联系我们

  • 24小时新闻热线
  • 0371-65830000
  • 商务合作
  • 18737167215 孟
  • 版权合作电话
  • 0371-60609112
经营许可证编号:豫ICP备05011107号 东方今报国内统一刊号:CN41-0092 邮发代号:35-48 微信客服24小时在线:[微信号]jinbaoxiaomei
Copy Right ©2004-2016 www.jinbw.com.cn All Rights Reserved   东方今报社版权所有 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东方今报新媒体部 技术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