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家一号”案宣判 两名主犯被判无期
□东方今报记者 沈春梅
25日上午,备受关注的郑州“皇家一号”案在新乡市中院宣判,两名主犯陈加贵、王国付因犯组织卖淫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另外9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10到15年有期徒刑,并处以8万到100万元不等罚金。
“皇家一号”曾经是郑州最大的娱乐会所,因涉嫌色情违法行为,于2014年11月被警方查处。昨日宣判的陈加贵等11人,均为“皇家一号”的高层管理人员,并持有会所一定股份。
新乡中院审理查明,被告人陈加贵、任文模、王国付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特别严重;被告人胡勇、张华伟、马辉、张银磊、高宇翔、黄宪辉、付立江、闫朋晓在娱乐场所组织他人卖淫,情节严重,其行为均已构成组织卖淫罪。法院认为,被告人陈加贵违反国家法律规定,非法经营烟草专卖品,情节特别严重,其行为已构成非法经营罪。公诉机关指控各被告人犯罪罪名成立。
依照《刑法》相关规定,法院判决被告人陈加贵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并处罚金人民币4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王国付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被告人任文模犯组织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00万元。胡勇等8名被告人分别判处有期徒刑10到15年不等,并处罚金8万到100万元不等。
宣判后,陈加贵、王国付等11人均不服判决,当庭表示要上诉。
判决书显示,各被告人犯罪所得已冻结的人民币5480460.88元及扣押的现金人民币26900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在案扣押的涉案赃款人民币7270000元由扣押机关依法处理。
2015-05-26 01:52:59本文来源:责任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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