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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都法院悉心执结军产腾房案 部队致信市委书记点赞执行法官

2017-07-17 17:00:00 来源:今报网 责任编辑:孟德超

 东方今报·猛犸新闻记者 韩争强 通讯员 赵市伟 徐真

“感谢书记您及市委领导对我们部队建设的关心帮助,正是在许昌市委、市政府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下,我单位才能以最快速度依法收回我部房屋和军产土地……”军产收回后,驻地部队在给许昌市委武国定书记的一封信中写道,武书记对许昌市魏都区人民法院的执行举措给予了充分肯定。

随着国防和军队的深化改革,中央军委决定全面停止军队和武警部队有偿服务,明确指出凡已到期的对外有偿服务合同不得再续签。但许昌市魏都区驻许某部的一处军产却在租赁合同到期后,被执行人徐某“霸占”,拒不腾出。历时长、涉及广、矛盾多、关注度高、工作难度大,是这起军产腾房“钉子”案的显著特点。

在许昌市区顺河街,有一处部队房产,共46间。前些年,部队把房屋全部租给了徐某,租赁期限至2015年5月31日止,徐某随后把一楼门面房及东临的二层楼房租给了其他商户。合同期满后,徐某拒绝返还该房,部队遂将其诉至魏都区法院,法院判决徐某将该房产返还部队。徐某提起上诉,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由于徐某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2016年5月,部队申请强制执行。徐某将招待所的主体房屋腾出,由于部分分租出去的房屋租赁合同并未到期,商户与徐某存在租赁纠纷而拒不腾房,矛盾进一步激化。执行法官逐个商户做工作、说政策、谈法理,经过他们的不懈努力,除商户李某外,其余商户均自动腾房交付。

2017年4月,在该院联合公安分局开展的“夏季雷霆”集中执行行动中,执行法官来到腾房现场,反复向李某释法明理,告诉她部队与徐某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早已到期,其占据房屋拒不腾出没有法律依据,其虽然不是该案件的被执行人,但其作为涉案房屋的实际占有人,有依法履行腾房的义务,其经济损失应当通过与徐某协商或诉讼的方式解决,并告知其拒不执行法院生效判决的严重后果。李某最终于4月24日把房屋腾空交付部队。

46间军产房屋被悉数收回,“拉锯”近两年的军产腾房“钉子”案执行完毕,有力地维护了驻许部队的合法权益,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提供了坚强的司法保障,“多谢你们为部队排忧解难,帮我们解决了大问题!”5月25日,该部派军官代表向该院执行法官送来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本文来源:今报网责任编辑:孟德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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